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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自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5-31 09:55:4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文件精神,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督促体系建设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是研究生培养阶段的重要环节和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为确保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严格执行,现组织各学院开展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所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15、16、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自查内容: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温州医科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及《温州医科大学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文件要求,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检查研究生培养计划是否已按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制定和执行:

1、检查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计划制定情况,是否修满足够的学分以及课程成绩通过情况,对课程未通过的学生需及时提醒其报名重修,以免影响毕业。

2、检查医学类和非医学类学术型研究生临床技能训练、教学实践制定情况,研究生必须完成规定的临床技能训练和教学实践并考核合格,方可取得学分。

3、检查并轨培养专业型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出科考核和结业考核情况;对非并轨培养的专业型研究生检查是否按培养方案规定安排实践?

4、检查其自然科学进展研讨情况。督促其完成学术报告的听课和讲座。

三、自查方式:本次以学院自查为主,研究生院抽查为辅。各学院通过检查研究生个人的培养计划和具体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限期整改到位。研究生须按规定达到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方可毕业。

四、自查时间:请各学院收到通知后立即开展自查,自查和整改时间截止2018年6月底,自查和整改结果请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反馈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于7月份进行抽查。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