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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1-23 10:54:31 点击量:次 分享到

2023级研究生含在职博士

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科研开展的保障。为保证2023级硕士、博士研究生能顺利开展培养计划,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制定时间:20231125—2024122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二、培养计划制定流程:学生与导师商量,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学生登录系统填写培养计划并提交导师审核——导师于系统中审核培养计划并提交相关意见——学生打印书面版培养计划后上交学院。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系统后,进入培养——培养过程——培养计划根据页面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做好专业实践或教学实践的具体安排,包括实践形式,实践的时间(可以填写计划时间)。临床医学专硕因为全部参加规培,只需填写临床技能实践,如:2023年9月-2026年6月:规培轮转(*科、*科......)。

 

 

2.导师审核:完成的培养计划需提交导师审核,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打印成书面版本上交学院。导师登录系统后,进入学生管理——过程管理——培养计划,可查询学生填写的培养方案并进行审核,导师也可驳回学生的培养计划,经学生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

 

 

3.学院审核:学院登录系统,认真审核学生培养计划填写是否规范,经学院审核通过的培养计划不能再次修改,即为最终版本。定稿由学院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应不定期抽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落实情况,对于不按时提交培养计划、不按计划实施者,将按我校有关规定予以暂缓进行中期考核、推迟答辩、终止培养等相应处分。

 


 附件1:导师审核培养计划操作流程说明.docx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