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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考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4-07 14:20:02 点击量:次 分享到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管理办法》(温医大研〔2021〕3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对2021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进行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含理论考试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一、毕业理论考核

(一)考试对象:2021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含18开头的在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考试形式和题型:闭卷考试、题型为选择题

(三)考试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13:30-15:00

(四)考场安排:茶山校区6A407、6B409、6A403

(五)注意事项:

 1.毕业理论考核是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的组成部分之一。毕业理论考核未通过者,延长学习年限,并可在半年后和规定学习年限内申请毕业理论考核补考。

2.考生务必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手机等通信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如在考试期间出现违纪作弊情况,一经查实一律按《温州医科大学考生考试违规的若干规定》处理。

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1.考核要求:考查考生是否掌握本专科主要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治疗技术、熟悉门诊专科疾病的处理、危重病人抢救,能独立处理某些疑难杂症;能够胜任住院总医师工作;临床能力达到同年资专科医师水平。

2.考核时间:5月份,后续由各学院具体通知。

3.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不合格者将延长学习年限,可在半年后和规定学习年限内申请参加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补考。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管理办法.pdf

   附件2:考生名单.xls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