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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毛江森院士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4-10 14:07:21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有关学院:

2018年毛江森院士奖、助学金评选活动即将开始,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助学金评选范围:贫困研究生(已经获毛江森院士助学金资助的不可以再申请)。

三、评选条件:

1.毛江森院士奖学金:申报的基础条件须以第一作者(按照自然排序)发表原创研究性论著,并被SCI收录,单篇文章影响因子≥2,且中科院分区为3区及以上;再参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温医大研[2015]15号),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标准排名确定奖学金获奖人员。

2.毛江森院士助学金:申报的基础条件须以第一作者(按照自然排序)身份发表B类原创性论著1篇;再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及家庭经济情况综合评定,确定获资助人员。

3.其他说明:申报毛江森奖助学金的论文材料,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为温州医科大学;在校期间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叶碧绿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各类优秀奖学金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四、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初审、打分、排名;

3、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4、毛江森院士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5、公示;

6、颁奖。

五、申请材料:

1、研究生科研业绩需附各类成果证明。提供论著时应同时附刊物封面、目录和论著全文复印件。SCI、EI等刊物收录的须提供图书馆等权威部门收录证明,写明影响因子。

2、读研期间获奖材料的复印件。

3、凡申请毛江森院士助学金者,需为学院认定的贫困生,学院贫困生库外新增的学生需提供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其他材料需提供的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杂志名称必须按照《温州医学院学位和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2013年版)》温医大研〔2013〕12号,注明A类,B类,并写明在期刊名录中的编号;

2、申请者所附材料必须写明编号,编号必须与申请表中填写的顺序编号一致。

3、申请表一式两份,可以打印。附件材料只需一份。

4、所有材料按编号顺序整理上交。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毛江森院士奖助学金:

1)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

2)未经批准未足额缴纳学费或住宿费;

3)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

4)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毕业者;

5)所填写的材料弄虚作假。

6. 品德素质纪实(加减分)项目满分30分,超过30分按30分记,其中校级以下项目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2分;能力素质文体类竞赛获奖项目满分30分,超过30分按30分记,其中校级以下获奖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

7、本次毛江森奖学金与卓越奖学金不能兼报。

8、所有申请者请于所在学院规定时间向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资料,逾期按弃权处理。各学院于 4月 25日 前将汇总表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yjsy0577@163.com,并将相关纸质材料送交研究生院。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毛江森院士奖、助学金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