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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眼科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开展学术报告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6-28 16:16:59 点击量:次 分享到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作2次学术报告,参加10次以上(含10次)学术报告。现将2018级眼科学在职研究生学术报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术报告时间: 201977日。

二、2018眼科学在职研究生学术报告实施细则见【附件1】。

三、分组详细名单见【附件2】。



 附件1:2018级眼科学在职研究生学术报告实施细则.doc

 附件2:18级眼科学专业学术报告分组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