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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宁波)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4-03 13:34:28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有关导师: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宁波基地”)建设发展需要,现向全校公开选拔研究生导师为骨干的创新团队,承担宁波基地研究生培养任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必须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形成较明确的研究方向,研究方向能够与慈溪当地形成较好的产学研、医教研合作。负责人至少主持过1项国家级课题,且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符合今年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

2.团队成员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由负责人根据团队建设实际需要组建3-5人的团队。

二、政策支持

1. 新团队建设期限一般为5年。研究生院给团队导师每年划拨1-2个宁波基地研究生专项名额。2022年度研究生招生专业主要为生物医学工程(学术学位)、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内科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外科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药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等。

2.在宁波基地提供空间和住房、后勤等支持。提供办公空间和条件、科研实验场地(80-120平方米)、人才公寓等硬件条件,提供食堂、物业、保卫等后勤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常驻人员提供住房补贴,并协助解决子女就学事宜等。

3.科研平台支持。提供实验动物平台、公用科研仪器设备、公共测试平台及分析测试等服务,入驻前3年免使用费;同时,创新团队可根据科研需要提出设备购置需求,但需经宁波基地批准方可采购。

4.科研管理服务支持。协助开通纵向科研项目申请通道,组织支持项目团队申请各类科研专项资金资助。

5.产学研合作服务支持。组织支持项目团队与慈溪当地企业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6.知识产权服务支持。协助组织技术鉴定、项目评审、知识产权及专利申请。

三、工作要求

1.团队为研究生在宁波基地的培养提供良好的、安全的学习和科研条件,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持续培养研究生的专业和职业信心,培养其创造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能力,直至获得学位成为独立的科研工作者。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宁波基地的学科发展与学位点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团队成员至少有一人常驻宁波基地,对研究生进行指导。团队成员应参与宁波基地的招生宣传、命题、评卷、复试等工作。

3.除不可抗拒因素以外,应以线下方式在宁波基地定期开展组会(每月不少于2次),除学业、学术、科研等交流外,还需与研究生交流、谈心,及时了解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与心理状况并主动与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交流。

4.熟悉研究生管理的规章制度,了解培养环节与流程。指导研究生在宁波基地开展开题、中期考核、论文答辩、临床实践等各环节。对专业型和学术型研究生实行分类培养与考核。引导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

5.关心研究生学习与生活,知晓学生注册、请假、销假、休学、退学等学籍状态,并详细了解学生学籍异动原因。对有学业压力、情感困惑、经济困难、健康状况不佳的研究生进行精准帮扶。

6.尊重创新团队成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团队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包括选题、研究方案、进度安排、预期目标,直至其完成学位论文。

7.遵守学校、宁波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各类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善后工作。保护研究生合法权益,不要求研究生承担与其学业、科研、临床实践无关的事宜。

8.与宁波基地签署《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宁波)创新团队入驻合作协议》,并完成相应的人才培养目标与工作任务。

四、选拔方式

根据申报团队与宁波基地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契合程度,由研究生院组织审核,确定入选团队名单。

五、考核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对入驻团队在研究生培养、成果产出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团队,在招生名额、科研投入方面予以奖励,对需要整改的团队提出整改建议,对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实行强制退出机制。

六、材料申报

请有意向的团队填写报名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4月8日前提交到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同心楼624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general@wmu.edu.cn.

相关事项咨询:

莹 联系方式:13486047720

韩蔚依 联系方式:18351990962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