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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医科大学2014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相关通知

发表时间:2014-04-08 16:45: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考生档案

考生请按我校《调人事档案通知书》时间将档案调至我校,到达情况查询方式: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硕士准考生查询,查看“人事档案”栏目(数据每周五更新一次)。

温馨提醒:温州医科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已由我院统一调档。

、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通过教育部审核之后,我校将于6月中旬通过邮政EMS方式或考生自取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请关注我院网站通知。

(一)邮政EMS方式

邮寄通讯地址:

①我校一般按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寄送。

②需要更改录地址的学生,请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硕士准考生查询,直接修改“通讯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1、联系电话2”,点击“提交资料”,跳出“保存成功”对话框后,点击“确定”。地址修改时间: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6月1日。我校将以更改后的地址寄出录取通知书。

查询方式: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硕士准考生查询,在“录取通知书EMS号”栏目查询EMS号,并登录“中国邮政网上营业厅”网站,凭EMS号查询快递到达情况。

(二)自取方式

通讯地址为“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的学生,必须自取录取通知书。

其他需自取录取通知书的学生,请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登录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硕士准考生查询,在“录取通知书是否自取”栏目选择“是”,时间: 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6月1日

自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关注我院网站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我校茶山校区同心楼624办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学生,受托人应携带受托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

三、户口迁移证(咨询电话:0577-86689855

户口迁移以自愿为原则,可迁可不迁。但户口迁移必须在入学时办理,其他时间一律不再办理,请慎重考虑。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①户口迁往地址:请务必填写“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医科大学”。详细地址为: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82号。

②《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相一致。

③《户口迁移证》须由迁出地派出所填写各项内容,字迹清楚,无身份证号码的一律不予迁入,《户口迁移证》的右下角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的印章。

四、党组织关系转移证(咨询电话:0577-86689711

党员必须转移党组织关系。党建档案随人事档案按照调档案地址邮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时现场上交。

(一)介绍信台头(一级党组织)填写方式:

1、浙江省内新生:中共温州医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浙江省外新生: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二)介绍信内容(二级党组织)填写方式:考生拟录取学院名称

(三)注意事项:

1、省内外的划分是以现在党组织归属地划分,不以生源情况划分。

2、本校应届毕业生,如果本科与研究生不在同一学院,介绍信转移方法同浙江省内新生;本科与研究生均在同一学院的学生不需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五、团组织关系转移

团员需转移团组织关系。在原毕业院校办理团员组织转出手续,入校后办理关系转入手续。团的基层委员会在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时,应在其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转出、转入时间组织关系的时间,注明团费交缴情况,并加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章。

、其他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招生工作栏目的相关通知。

2、入学报到注意事项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新生入学须知》将同录取通知一起寄发。

研究生院

2014 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