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医大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院长信箱

招生工作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招生工作 通知公告 正文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须知

发表时间:2024-12-11 09:57:26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位考生: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育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充分做好各项考前准备、了解各项考试规定、诚信考试、避免考试违规行为,是大家必须关注的内容。

考前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考试规定、考试规则,可以帮助你避免因考试违规而丧失进入高校的机会。考试中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处罚,并记入本人诚信考试档案。国家已将有关考试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如违规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作出处理。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属于作弊行为。故再次明确:如考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和照相、扫描等等设备考试,不论是否属主观故意和使用与否,均将被视为作弊。从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避免迟到,是顺利考试的首要问题。今年我省继续实行考生手机集中放置、使用智能安检门进行违规物品检查的举措,同时对入场考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核对,请考生提前进行违规物品自查,考试当天尽量不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设备;了解考点位置和周边交通状况,至少提前一小时到达考点,为入场安检留足时间。按照考试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以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为准)参加当科考试。

考生除携带2B铅笔、0.5毫米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及必需的文具用品外,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2025年研考统考科目化学(农)(科目代码315)优化了试题设计,减少了运算的复杂程度,在解答过程中不需要使用计算器。自2025年研考起,化学(农)(科目代码315)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考试期间,各考点将启用无线信号监测车、“作弊克”等无线电监控设备监测非法无线电讯号,并启用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等设备检查违规物品、查验身份证件。所有考点将实行手机集中管理措施,所有考场也将全面启用视频监控录像系统,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请全体考生诚信应考,避免考试违规行为。

考生进入考场前,请仔细检查有无携带与考试无关用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违规物品一经带入,不论有意、无意,都将作违规处理。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根据《考试指令》要求进行考试。答题前,应认真阅读答题纸上的答题说明,并按答题说明要求答题。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外的答题内容均视为无效。

考试期间各位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各科目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考试结束铃响后必须立即放下笔,否则将按违纪处理

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题内容传出考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来自外部的有关试题信息。考试结束后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中的任何一类物品带出考场,也将受到取消本科目成绩的处理。

祝大家考试顺利!

附件1-6.pdf

1.《考场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

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录);

6.《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警示教育宣传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