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11-27 09:36:18 点击量:次 分享到
一、学校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可溯源至创办于1912年的浙江医学专门学校,1958年8月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建立,初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以校址所在地改名为“温州医学院”,2013年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2015年成为浙江省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入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
学校1958年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学生,197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药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等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进入ESI全球排名前0.3%(全国百强),临床医学专业全球 ESI排名前 0.23%,化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1个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浙江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3个浙江省A类一流学科、7个B类一流学科,10个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
学校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百姓满意为宗旨,着力培养有自信有情怀、能做事能创新的优秀医学人才。学校有26个本科招生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等七大学科门类。2017年,17个本科招生专业全部录满,其中15个专业投档线居省属本科院校第一。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16288人(不含独立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其中博士研究生118人,硕士研究生2839人,学历教育留学生755人。学校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及医护人员10000余人(含附属医院),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600余人。学校本部现有专任教师1380余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44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38人。一批优秀教师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特级专家、省高校特聘教授等。
学校拥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门,获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5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临床医学类毕业生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一直位居全国前10%。
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900余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40余项,其中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4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教育部科技奖一等奖1项、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4项、中国药学会科技奖一等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3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2017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24项,居省属高校第二位。
学校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与22个国家(地区)的一百余所高校、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开展包括合作办学、互派学者、学生交流交换、合作研究等各种形式的合作项目。分别与泰国东方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合作成立了孔子学院。与全球顶尖的科研机构合作建设杰克逊(中国)中心实验室,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美国梅奥医疗中心合作建立精准医学中心等,引进了众多海外顶尖科学家。
学校现有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1900亩,校舍建筑面积55万多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文献194万册。学校主办、编辑出版5种学术期刊、1种学术报刊,其中3种期刊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为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学校拥有5所附属医院,其中4所为三级甲等医院,同时在浙江省设有19所非直管附属医院(临床学院)。
学校秉持“仁肃勤朴、求是奋发”的校训,坚持特色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兴校,逐渐形成了“以特色学科引领和带动全面发展,以推进国际化进程提升办学水平,以医疗和产学研一体化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特色,探索出了一条地方高等院校的强校之路。
学校的发展定位是: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以医学学科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立足浙江,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办学特色鲜明、国内一流、有国际影响的应用研究型大学。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工作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医学科学人才。
三、招生类别
我校招收计划外自费全日制博士生和硕士研究生。
四、报名
(一)考生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位要求:
(1)报考博士生: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报考硕士生:
①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毕业证书)。
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点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三)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请查看考点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至15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3、初试笔试科目: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均为笔试。
①博士初试笔试科目:英语和两门业务基础课(医学教育专业基础课为医学教育学,其余专业从病理学、免疫学、生物化学、局部解剖学四门科目中任选其一),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满分均为100分;
②硕士初试笔试科目:英语、一门综合或两门业务课。英语满分为10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两门业务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二)复试地点、时间:
1、复试时间:2018年5月15月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温州医科大学;
3、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
七、入学
新生于2018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入学通知书”中注明的为准。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学习年限和学费
全日制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一般为三年,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八年。计划外自费全日制硕士生学费为2万元/年,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3万元/年。
研究生收费标准和奖助体系详见网页通知。
九、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2018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港澳台).pdf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港澳台).pdf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参考范围(港澳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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