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06-11 19:12: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二级学院/联合培养单位: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已启动,请组织本学院/单位的导师申报招生计划。
一、导师申报要求:
1、科学型硕士生导师可以申报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生的招生计划,临床型硕士生导师仅可申报专业型硕士生的招生计划。
2、年龄原则上限于57周岁以下(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新增的导师原则上不安排招生计划。
4、导师根据本人的科研经费和学科发展需要,慎重申报招生计划名额。
5、新增校外联合培养单位导师,必须是与我校有实质性密切合作,专业业绩方面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在SCI影响因子2.0及以上杂志发表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论著1篇;(2)取得有我校人员参加的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教学成果奖1项;(3)正主持有我校人员参加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联合培养单位申报招生计划时,必须征得我校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同意,并由负责学院推荐,经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单位必须签署《温州医科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我校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安排招生计划。
注:从2014年开始我国研究生教育实行全面收费制度,我校将相应改革研究生奖助体系,为此各联合培养单位需重新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协议待我校奖助文件出台后,再发给各单位。
二、申报方法:
(一)通知所在学院/单位的导师申报
导师于2014年6月11日-6月22日下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1),按《申报表》要求填报,填报完成后,发送《申报表》至学院/单位邮箱。(我校二级学院邮箱详见附件2)。
请审核导师申报材料,重点审核导师出生年月、导师类型、科研经费、申报招生专业类型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汇总符合申报条件的导师《申报表》。
(三)《申报表》上交研招办
于6月25日前将汇总《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研招办邮yjsy624@126.com,文件名:学院单位名单+硕士招生计划申报,并将汇总《申报表》采用《申请表》(纸质版)格式(附件3)用A4纸打印,学院/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寄送至研招办(日期以邮戳为准,请使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其它快递一律不接收)。
注:1、联系培养单位请填写《温州医科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附件4)发到yjsy624@126.com,邮件主题:单位名称+硕士招生联系方式。
2、新增联合培养单位导师需提供与我校实质性密切合作的证明材料,与《申请表》(纸质版)一并快递。
研究生院
2014年6月11日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 编:325035
办公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624办公室
联 系 人:刘老师 金老师 Email: yjsy624@126.com
电话:0577-86689753 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wz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