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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学院关于2013年博士研究生考生复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5-17 12:13: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复试录取工作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我校根据《温州医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组织复试工作,具体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符合基本要求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

专业

单科

总分

眼科学

55

210

内科学

60

200

临床检验诊断学

52

180

儿科学

52

200

妇产科学

急诊医学

外科学

麻醉学

注:报考方式为硕博连读和公开招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致。

二、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经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资格审查时间:面试前1-3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2、资格审查地点:温州医学院茶山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同心楼624室)。

3、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审查,不得替代,并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高级职称专家(报考导师除外)的亲笔推荐书;

6)盖有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一份(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答辩决议书各一份(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8)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有关证明;

9)盖有本人所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思想政治情况表》;

10)报委托培养研究生的考生须征得原单位同意并出示同意委培证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和地点:5月底6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主要以面试形式进行考查。

3、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

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测试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并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和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3)复试体检

请至温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体检,体检报告请在资格审查当天上交:

附属第一医院:体检套餐为“A”套餐,地址: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老院医疗保健中心(府学巷96号),联系电话:88817777

附属第二医院:体检套餐为“招工体检”,地址: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南浦院区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577-88002203

注:201311日至2013517日之间已经参加所在单位体检的考生,不用再参加我校复试体检。考生在资格审查当天,上交已体检的体检报告即可。

三、录取

我校实行面试成绩不合格一票否决制,即面试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权重各占50%,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名单在6月底前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学校将在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约在6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监督

我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7-86689702,邮箱:jw@wzmc.edu.cn

研究生院

201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