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5-08 16:58: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复试录取工作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我校根据《温州医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组织复试工作,具体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符合单科≥45分,总分≥180分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
二、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经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资格审查时间:面试前1-3天,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资格审查地点:温州医学院茶山校区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心楼624室)。
3、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审查,不得替代,并携带以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
②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
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④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⑤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高级职称专家的亲笔推荐书;
⑥盖有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一份(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答辩决议书各一份;
⑧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有关证明;
⑨盖有本人所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思想政治情况表》;
⑩报委托培养研究生的考生须征得原单位同意并出示同意委培证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和地点
①临床检验诊断学
时间:5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②眼科学
时间:5月14日上午8:30;地点:眼视光科教楼六楼会议室。
③麻醉学、妇产科学
时间:5月15日晚上,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④内科学、神经病学、急诊医学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⑤外科学
时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
3、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①学术水平考查
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三人以上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技术职称)以上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测试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并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③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资格审查当天进行,体检地点:茶山校区同德楼B413。
实行面试成绩不合格一票否决制,即面试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三、录取
我校2012年博士生招生规模为30人(含硕博连读考生)。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权重各占50%。录取结果在6月底前在学校网站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公示。学校将在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约在6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我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7-86689702,邮箱:jw@wzmc.edu.cn。
研究生部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