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3-11-23 10:54:31 点击量:次 分享到
2023级研究生(含在职博士):
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科研开展的保障。为保证2023级硕士、博士研究生能顺利开展培养计划,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制定时间:2023年11月25日—2024年1月22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二、培养计划制定流程:学生与导师商量,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学生登录系统填写培养计划并提交导师审核——导师于系统中审核培养计划并提交相关意见——学生打印书面版培养计划后上交学院。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系统后,进入培养——培养过程——培养计划,根据页面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做好专业实践或教学实践的具体安排,包括实践形式,实践的时间(可以填写计划时间)。临床医学专硕因为全部参加规培,只需填写临床技能实践,如:2023年9月-2026年6月:规培轮转(*科、*科......)。
2.导师审核:完成的培养计划需提交导师审核,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打印成书面版本上交学院。导师登录系统后,进入学生管理——过程管理——培养计划,可查询学生填写的培养方案并进行审核,导师也可驳回学生的培养计划,经学生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
3.学院审核:学院登录系统,认真审核学生培养计划填写是否规范,经学院审核通过的培养计划不能再次修改,即为最终版本。定稿由学院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应不定期抽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落实情况,对于不按时提交培养计划、不按计划实施者,将按我校有关规定予以暂缓进行中期考核、推迟答辩、终止培养等相应处分。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