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医大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院长信箱

培养工作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培养工作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2-26 14:31:24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各位同学:

研究生注册是研究生学籍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保证。为切实加强研究生学籍注册管理,请各学院做好相应通知,并组织好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全体在籍研究生

二、注册时间:请各学院在202434前完成注册工作,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决定。

三、注册地点:由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确定后通知学生

四、注册须知:

1严格学年注册管理工作:研究生无特殊情况者须本人研究生证身份证按时注册学院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审核学生信息,严防冒名顶替行为根据教育部要求,研究生证信息页面和注册信息页面最后要复印存档学生学籍档案

2、在温州地区之外进行临床及科研工作的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委托注册申请单》(附件1),将研究生证与《申请单》寄给在温同学,由在温同学代为注册无委托书者不得注册,相关材料学院必须存档!!!

3、如遇研究生证遗失请尽快补办,并于38日前至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先注册,两周内需补办研究生证并补盖注册章。

4、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注册者,须事先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请假申请表》(附件2),并将《申请表》寄送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为有效。注册请假最多两周,请假时间到期后,须及时到校进行补注册。

5、未按时注册者学校将根据研究生所在年级,做出相应处理,具体处理措施如下:①延期半年学籍注册;②停发各类补助津贴一学期;③学术型研究生停止其科研工作,专业型研究生停止其临床实习工作;④毕业班学生不接受学位论文提交、不允许参加上半年论文评阅;⑤停止开具所有学籍、成绩等证明;⑥停止参加各类评奖评优的资格;⑦停止参加中期考核资格。

6、各学院应在311日前将《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注册情况汇总表》(附件3学籍注册管理人员签字、分院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上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226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委托注册申请单.doc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请假申请表.doc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注册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