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0-10-21 14:30:34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具有先进的教学思想和理念,体现“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授课水平的精品在线课程,带动学校课程质量、教学水平整体提升,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方案》(温医大研﹝2015﹞08号),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强化课程思政育人功能,推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二)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满足我校研究生自主学习和业余学习的需要,提高学校研究生教学质量。
(三)探索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的应用与管理机制,逐步建立研究生在线学习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
(四)坚持质量至上,按照“立项申报、建设实施、审核认定”基本程序,强化课程建设质量管理和监控,同时考虑到部分课程已相对成熟,符合条件的直接予以认定。
二、课程申报类型
分完全在线和线上线下结合两类。其中,完全在线课程指适合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性测验、课程考核等全部环节并获得相应学分的课程;线上线下结合课程指供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性测试等环节,各学院自行安排教师开展答疑、研讨、考核等工作的课程。
三、立项条件
(一)申请立项建设的课程应符合下述条件: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政治方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
2.课程特色鲜明、教学目标明确,合理组织编排课程内容,紧扣关键要点,层次分明,详略得当,遵循学习者认知规律,在研究生群体中适用推广,适合研究生线上学习。
3.课程教学思路清晰,紧扣教学目标,设计相应的学习任务,教、学、做结合,有利于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多形式表现课程内容,能为研究生提供在线学习过程中的帮助和指导,帮助学生能顺利达成学习目标。
4.课程负责人或课程团队成员具有良好师德,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5.有切实可行的课程设计开发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任务分工,原则上立项建设一年内完成课程视频制作。
6.必须是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列出的课程。
(二)申请直接认定的课程: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省教育厅认定的优秀研究生课程,可以直接认定为“校级优秀研究生课程”。
四、建设内容及经费
(一)建设内容
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期为一年,建设期满,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时重点考察该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在线资源,有条件的课程可考察教学效果以及利用网络教学平台,结合实体课堂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实践的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团队
(1)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团队成员师德师风良好,教学能力强。
(2)课程团队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主讲教师外,还应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的正常有序运行;
(3)课程团队能够按照规范的教学计划和要求,持续为学生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
2、课程教学设计
课程应以知识点为基础组织教学内容及其它环节,通过解构分析原有课程选择凝练核心知识点,重新构建、优化整体课程结构,设计足够、高质量的讨论主题。要注重探索以学生为中心、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构建教与学的新型关系,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合理,适合在线学习、翻转课堂、混合教学。
3、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坚持立德树人,能够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反映学科研究新进展、实践发展新经验、社会需求新变化和教学改革新成果;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础知识、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系统性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知识产权和其它法律规定,适合网络公开传播使用。课程制作要求参考详见附件3。
(二)工作程序
1.申报人填写《温州医科大学2020年校级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1)。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课程,填写课程认定申报书(具体见附件2)。
2.各学院/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择优进行推荐。就同一门课程,只推荐1项申请立项建设或直接认定。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温州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6项,并择优推荐申报浙江省研究生课程建设。
(三)建设经费
研究生院对成功立项的课程给予研究经费5万元支持,各学院根据课程建设情况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支持。立项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由各学院负责统一联系在线平台提供在线课程制作服务。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0年12月1日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学院推荐汇总表1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512238296@qq.com。逾期不再受理。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