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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学院2012年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2-21 14:18: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附属医院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开展新一轮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温医〔2009134号文件规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的各学院、附属医院及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申请条件:

详见温医〔2009134号文件《温州医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的通知》(附件一)。

三、评审程序

1、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者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各学院(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推荐至学校研究生部。

3、校学位委员会根据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数进行差额评审,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确定。

四、材料要求

1、上交《温州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及《温州医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评审综合表》电子版、打印版一式三份及附件证明材料一份。《导师资格评审综合表》要求用A3纸打印。(各表格见附件)

要求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内容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在研科研项目下达文件、目前可用科研课题经费证明(必须由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审核盖章)、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学术论著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内容,SCI文章必须附收录证明)等。

2、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中所涉及的材料时间原则上要求从200711日起至20111231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中所涉及的材料时间要求从200911日起至20111231日。

3、所有材料交至所在学院(单位)的相关管理部门。由所在学院(单位)初审合格后于312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部,各单位同时上交《温州医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材料汇总表》并盖章,逾期或附件材料不齐者概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学院研究生部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楼624) 邮编:325035

联系人:叶慧; Email cassalin@163.com

温州医学院研究生部

20120221

附件一:《温州医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的通知》

附件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相关表格

附件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相关表格

附件四:《温州医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材料汇总表》

附件五:浙江大学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名录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