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3-10-20 13:39:25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有关人员:
2023年下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进入学位论文阶段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缴费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通过2023年下半年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二、缴费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月30日。逾期未交费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
三、缴费方式:自2020年起,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阶段须通过“公共支付”的方式进行缴费,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四、缴费金额:2万/人。缴费后不予退还。
五、注意事项:
1、请务必通过附件2:公办缴费方式进行缴费。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缴费(如中国工商银行网银缴费或温州医科大学互联网缴费等)可能导致重复缴费。
2、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学员按时完成缴费工作,缴费成功的学员待学校确认生成电子发票后可自行于“浙里办”、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等平台下载。
3、咨询电话:0577-86688010,林老师。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下半年同等学力第二阶段审核合格缴费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