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05-08 20:16:12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申请2017年上半年论文答辩的有关人员:
2017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就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只有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二、答辩时间
务必于5月30日前完成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另见各学院网站通知),6月2日前提交答辩相关电子材料,并将所有答辩纸质材料上交到学院。
三、答辩相关事项
(一)修订答辩论文
研究生登录学位论文评阅系统(网址:http://wmu.lwglxt.com/),查看评阅意见(登录后,查看“一次评阅意见”或点击论文题目,查看论文右侧的评阅结果),在导师的指导下对照评阅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并上交学位论文修改稿用于论文答辩,关于论文修改稿及最后定稿的格式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二)根据各学院的具体通知进行答辩申请工作(通知见各学院的网站)。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需经“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详见附件2)签字同意。
2、电子信息提交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须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服务系统”,点击“毕业与学位”—“学生答辩申请”,在线打印“答辩申请表”。同等学力人员和在职生物医学工程硕士无需进入该系统打印“答辩申请表”。
3、纸质材料提交
根据申请学位类型提交材料,严格按照材料清单上所列出的材料进行提交。材料清单分为“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学术型”、“全日制硕士专业型”、“同等学力学术型”、“同等学力专业型”、及“在职生物医学工程”等六类清单(详见附件3、4、5、6、7、8)。注:“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请按照“全日制硕士学术型研究生”提交资料清单提交相关材料。
纸质材料提交时相关人员须注意如下事项:
(1)全日制博士和全日制硕士学术型研究生:临床医学专业上交临床培养手册(其中护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可交临床培养手册或教学实践考核表);非临床医学专业上交教学实践考核表。
(2)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和在职生物医学工程硕士:下载并填写《温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详见附件6、7、8中文档)。
(三)提交论文电子版终稿
所有申请学位人员的电子版学位论文终稿,无论是否申请保密,都须提交到学校图书馆存档(注:该电子版学位论文将用于国务院和浙江省学位论文抽检,必须与提交的纸质版学位论文终稿一致)。请于5月30日-6月14日直接上图书馆首页(http://lib.wmu.edu.cn/)“服务”——“论文提交”栏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论文终稿(WORD转换为PDF格式的软件可从图书馆网页下方的“软件下载”栏目下载),如有疑问,可前往图书馆B707咨询或拨打电话0577-86689850。电子版论文根据要求需上网,故学位论文需保密者,请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详见附件9),由导师注明保密年限。
(四)答辩经费报销
根据我校财务报销管理规定,答辩费必须经银行卡转账发放,完成论文答辩之后,请完整填写答辩费发放表(详见附件10),请务必准确提供答辩专家姓名、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温州地区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其它地区开户行必须为中国工商银行)。答辩费请至所在二级学院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分类号查询:请见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相关下载栏《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类目简表。
2、《学位申请表》中“研究生成绩单粘贴处”一栏,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可复印《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或成绩单后黏贴,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在职攻读生物医学工程硕士学员务必黏贴带红色学籍成绩章的成绩单。
3、申请答辩者须严格按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答辩程序所要求的内容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