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02-23 18:20:45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各同等学力人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7〕1号)(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学科范围
(一)申请我校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1、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为英语。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
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学科
(1)凡申请生物学一级学科的硕士学位者,需参加“生物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2)凡申请护理学一级学科、临床医学一级学科涵盖的所有二级学科专业的学术型硕士学位者,需参加“临床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凡申请临床医学一级学科涵盖的所有二级学科专业的专业型硕士学位者:
①2014级及以前入学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需参加“临床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②2015级及之后入学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需分别参加“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具体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指南详见附件1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上公布的相关文件和信息。
(4)凡申请我校其他一级学科的硕士学位申请者,需参加我校相应的自命题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方式详见研究生院关于自命题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的通知。
(二)申请外校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报名要求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上,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统考和自命题考试的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参加外国语水平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学士学位获得者,且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4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认定,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三)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型)的学员,须已获得临床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应在我校附属医院的研究生临床培养基地完成临床技能训练,临床轮转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温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附件2)。
(四)我校2010-2016级符合要求在职研究生可以报考,对于超过学习年限的同等学力人员,即2010年以前入学的同等学力人员一律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无效。
不具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发现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资格。在全国统一考试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名。
四、报名办法
(一)统考报名:
全国统考科目请务必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1、已通过现场确认(已现场采集过指纹)的学员,请于
2、研究生院将于
3、请已审核通过的学员于
4、准考证打印:
5、统考考试地点的选择:
考生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份考区报名考试。因特殊情况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经我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同意。具体说明如下:
(1)所有温州地区课程班学员须在温州考试。
(2)本省温州地区之外教学点学员可根据情况,在本省其他考点(杭州、金华)考试。
(3)外省地区学员可在学员工作单位所在地考试。
(二)注意事项
请拟参加2017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学员,务必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完成报名及缴费工作,逾期将无法补报。
五、统考考试大纲及指南
全国统考所有语种和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请参考学位办〔2017〕1号文件(附件1)。
六、统考成绩公布
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信息平台” 查询统考成绩。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学位办〔2017〕1号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