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05-25 10:48:33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附属医院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温医大〔2017〕68号文件《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与对象
本次导师资格复审范围与对象是:2013年增列的博士生导师,2015年增列的硕士生导师,通过2013年资格复审的博士生导师、2015年度资格复审的硕士生导师,以及未通过2017年度资格复审的导师。
二、复审内容与要求
详见温医大〔2017〕68号文件《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的通知》(附件1)。文件涉及期刊目录和出版社定级参见附件2。
临床专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可以申请通过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复审,但招生对象仅限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复审结果使用
学校每5年对博士生导师进行资格复审,每3年对硕士生导师资格进行复审。复审符合要求者评为合格,复审合格者才有资格招生;不合格者取消招生计划,导师须在下一年度再次申请复审;若连续3次复审均不合格者,需重新申请导师资格,放弃复审视为复审不合格。
四、复审申请程序
(一)学院公布复审时间。由申请人提交有关复审材料。
(二)院系有关职能部门对其复审的内容进行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进行评审,评审合格者的复审材料在院系公示3天,公示格式见(见附件3)。请将公示无异议的复审名单于8月31日前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在3天内接受申述。
注: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审相关表格详见附件4;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审相关表格详见附件5。申请者的支撑材料必要按“支撑材料目录”整理成册。
外单位导师资格复审申请者需向学校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组长单位(附件6)提出申请。
五、材料要求
各院系公示结束后,将《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审申请表》WORD电子版及《研究生导师资格复审汇总表》Excel表格发送至wzmcyjsyxwb@163.com;《研究生导师资格复审合格者材料汇总表》(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盖章)一份递交至研究生院,其它导师个人相关材料学院自留备查。
博导复审表中涉及的材料时间应为2013年1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硕导复审表中涉及的材料时间应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
联系人:钱雷、金晓凤,0577-86688010;邮箱:wzmcyjsyxwb@163.com
联系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同心楼617),邮编:325035
(二)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9。
(三)联合单位QQ群:群名称:联合培养单位交流群;群号:148075422。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院
2018年5月25日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2017]68.doc.rar
附件4: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审申请相关表格.rar.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