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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临床研究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4-14 15:11:23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源于临床实践的科学问题探索研究,促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围绕自身临床医学实践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健康促进和针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控制、治疗、康复的新方法、新技术、新器械的创新性研究以及适宜新技术研究,经研究,学校启动临床研究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项目将优先支持具有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创新性临床医学研究,以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研究项目为目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要求

学校直属附属医院的临床医务人员,申报人员务必具备医疗领域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必须是医疗技术岗位,职称应为副高及以上,且近五年(立项发文时间从2020年1月1日算起)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资助强度及成果要求

项目资助强度:50万元/项(项目管理参照《温州医科大学基本科研业务管理实施细则》(温医大〔2021〕118号)执行),各直属附属医院限额申报15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评分进行排序后,确定立项。

项目成果要求: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课题)等国家级项目立项,或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高水平研究性论文(参照学校高质量共识期刊目录,同一篇文章仅限用于一个项目结题),或以第一发明人获批国家(际)授权发明专利并成功转化到账30万以上,或获批医疗器械注册证等。

三、研究期限: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2025年7月至 2028年6月。

四、组织申报要求

(一)面向各直属附属医院的临床医务人员开展推荐,已立项省登峰学科(药学)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

(二)项目合作方要求

项目要求申报人与校内和院外研发机构之间开展科研合作,优先支持申报人与对应临床学科领域的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特聘教授等国家级人才,或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学会等一级学会全国委员、省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专家,或以通讯作者在JAMA、LANCET等临床研究类T2A及以上杂志发表ARTICLE的科研人员开展项目合作。

五、征集方向

临床研究专项须聚焦人民生命健康,基于自身临床医学和群医学实践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健康促进及疾病预防、诊断、控制、治疗、康复的创新性、探索性研究,包括:1、基于临床现象或临床问题凝练出的重要科学问题,借助临床组织样本和临床信息等资源,开展对疾病诊疗和预防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创新性研究,重点支持重大疾病(组织创伤修复与再生、肿瘤、泛儿科、老年医学和眼科疾病等学科群重点方向)的相关临床队列研究和细胞生长因子在重大疾病中的时空表达与生理、病理和药理相关队列研究等;2、基于前期基础研究获得的创新成果,开展临床转化探索性研究;3、探索临床研究新范式,建立临床转化研究的新技术和新方法。期望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面向临床需求,着力于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或是可能改变临床实践,或是具有较好的临床应用转化潜力。

六、项目内容要求

(一)项目研究方向应聚焦创新性临床和转化关键科学问题,项目研究内容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产出指标明确可考核,可直接提高临床诊疗及护理水平。

(二)研究内容应未获得国家、地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及院校项目资助。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近似的已立项项目进行重复申报,学校将进行查重,重复申报将记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

(三)本专项仅支持临床研究,不接受疾病发生发展机理探索等基础研究内容申报。

(四) 研究内容应为可公开内容,本专项项目不接受涉密研究内容申报。

(五)本专项不接受涉及进口药物和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已获企业资助的临床试验研究申报。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统筹布局、择优择重、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推荐前期基础好、优势特色突出的项目。各单位应予以相应的条件保障,临床学科群相关项目从学科群经费按照1:1进行配套支持。

(二)学校将采取书面评审和会议答辩形式,对申报项目建议进行遴选。答辩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请各单位于2025年5月6日下午4:00前将推荐的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邮件命名为:***医院临床研究专项申报)打包发送至研究生院学科办邮箱:research@wmu.edu.cn。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联系人:黄萍,0577-86699025;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杨溱,0577-86689747。

研究生院 科学技术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