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2-05-25 08:40:38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营造温馨、和谐、文明、奋进的离校氛围,增强毕业生的母校情结和感恩意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教育内容
各学院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毕业教育全过程,积极引导毕业生增强热爱母校、建设祖国、服务社会的责任感,让每位毕业生牢记母校和师长的嘱托,传承和发扬“仁肃勤朴、求是奋发”校训精神,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各学院须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教育工作,增强毕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理想信念教育。各学院要切实加强毕业生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毕业生开展系列爱国主义、家国情怀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兵役法规政策,积极开展毕业生国防教育;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引导毕业生坚定理想信念,立志奋发有为。
2.爱校荣校教育。各学院可结合整体安排和学院实际,制定有特色和针对性的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爱校荣校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党员、干部和普通学生召开座谈会、欢送会、茶话会等形式,引导毕业生回顾大学生活,畅叙成长历程,重温校史校情,激励毕业生铭记母校之恩、师生之情、同窗之谊。组织毕业生为学校发展集思广益、建言献策,引导毕业生树立“今天我以医大为荣,明天医大以我为荣”的主人翁意识。
3.诚信感恩教育。开展感恩主题教育活动,在毕业教育中融入“感恩”元素,着力提高毕业生心怀感恩、勇担责任的意识,积极营造“诚信、感恩、自强”的良好氛围。教育学生按时、按约承诺归还各类款项;及时更新学生毕业后有效联系方式,做好校友联络工作,配合学校做好贷款学生催还款工作。
4.文明修身教育。教育学生加强自身修养,遵守校纪校规,以适当方式表达自己的离别之情。毕业离校环节正是其他年级学生复习迎考阶段,毕业生组织的活动,以不影响校园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为前提,避免在教学区和生活区大声喧哗、酗酒等不文明现象,维护宿舍和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好公共财产,做文明离校的表率。
5.廉洁自律教育。将廉洁教育课作为毕业生离校前的“最后一课”,结合专业特色,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喜闻乐见的廉洁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业道德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引导毕业生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职业观念。
6.安全稳定教育。严格落实毕业生日常管理各种制度规定,辅导员要及时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对每一名毕业生的去向做到心中有数。重点加强毕业生的防火、防盗、防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近期尤其要强调游泳和饮食安全;提醒毕业生注意旅途安全,妥善保管好钱物及报到证、户口关系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辅导员要通过电话、微信及其他信息平台等全面做好毕业生平安到家报备工作。
为更好落实上述工作,给2022届毕业生的大学时光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倡议各学院组织开展好“七个一”毕业主题活动(详见附件1)。
二、离校工作安排
(一)毕业生鉴定工作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填写毕业生学年鉴定表和毕业生登记表,准备党建材料等其他材料。毕业生学年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党建材料、团建材料(补遗失证明)、新生入学登记表(补)必须用铅笔在右上角注明学号并认真核对,以专业、班级为单位进行排序。无学年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者、入学登记表(党员党建材料)等必须的档案材料,档案不予寄发。各学院应认真审核上述材料并按照学号顺序整理。本专科生材料送交学生处档案室(茶山同心楼211室),研究生材料由学院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按相关要求转寄。第一批离校毕业生材料上交时间截止5月22日,第二批离校毕业生材料上交时间截止6月18日。
(二)发放毕业纪念品及荣誉证书
学校将给毕业生发放毕业生纪念品和校友荣誉证书,由各学院组织赠送工作。
(三)毕业典礼
毕业典礼是大学教育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大学生人生道路上的重要一课。结合毕业生返校时间,学校将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两场毕业典礼。请各学院组织学生提前30分钟入场,研究生毕业生典礼暂定6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离校手续办理
1.数字离校系统(电脑端:学校首页—“我的医大”—搜索“离校服务”,或登陆http://ehall.wmu.edu.cn—搜索“离校服务”;移动手机端:钉钉—工作台—离校服务,或医大微校园—首页搜索栏搜索“离校服务”)。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并指导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本专科毕业生团组织关系到学院团委办理,党组织关系迁移证、毕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由院学工办发放给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等由学院办发放给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事先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迁移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由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发放。
2.学生在离校系统开通后即可开始办理离校手续。数字离校系统相关部门分工、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数字离校系统温馨提示内容(面向学生)详见附件4。
(五)其他事项
1.学位授予仪式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定。如需借用学士服,请提前与学生处档案室联系,以便合理安排。使用完毕后,请各学院清点、整理后及时归还,如有损坏和丢失,需照价赔偿。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6699297,地点:同心楼211室。研究生导师服借用请提前与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联系。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6699232,地点:同心楼617室。
2.各学院自行安排毕业合影,并及时将各班集体照一份(正规照相馆冲洗(不能彩打),照片规格不要超过A3幅面或直接固定为25*20cm规格,照片背面附上对应的学生姓名,照片塑封)和电子稿一张直接上交学校档案馆(科研北楼B406室,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632550)。电子版发送至281097765@qq.com。各学院毕业合影的时间地点请提前告知学生处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卢怡羊,联系方式:0577-86689766。
3.今年的报到证将按照毕业生离校时间于5、6月底分两批由学院发放,第一批毕业生不在校的学院可按需以学院为单位顺延至第二批打印,具体事项请随时关注学生处网站通知。学生离校时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把《就业报到证》开至用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把《就业报到证》统一开至生源地(或者户籍地)人事劳动相关部门,档案均按照报到证开往地随转。高校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但因故需要解约改签的,于8月25日前,经学院审核确认,可以向学校申请新的就业协议书,每名学生只允许补办一次。8月15日后,省内就业方案调整不再改派;跨省就业方案调整,由市级单位调整至省级、中直单位,或由省级、中直单位调整至市级单位的毕业生,需到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http://www.ejobmart.cn/)线上办理。学校就业指导服务办公室将安排暑期值班,提供毕业生的就业咨询和服务,值班时间:每周一上午9:00-11:00,本专科生就业指导服务值班地点:茶山校区同心楼213室,联系人:章老师、曹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763。 研究生就业指导服务值班地点:茶山校区同心楼617室,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99232。
4.就读地贷款、校内无息借款学生还款手续办理。(第一批毕业生5月30日前、第二批毕业生6月23日前详见相关通知)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86689730。
(1)就读地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所在学院将还款计划书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发送给相关学生,学生签署后寄回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学生参加资助中心组织的线上诚信教育讲座。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凭学生寄回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和线上学习记录在离校系统予以通过。
(2)就读地贷款毕业前一次性还款:所在学院通知相关学生根据银行提供的线上还款流程完成还款,学生资助中心与6月23日与银行确认已还款名单,在离校系统予以通过。
(3)校内无息借款还款:所在学院通知借款学生将款项转至温州医科大学基本结算账户,并将转账记录截图上交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凭截图在离校系统予以通过。
5.党组织关系转接:根据“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开通省份范围,针对所去省份已开通系统的毕业生党员,由各学院在“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发起转接,转接类型选择“省内转接”或“跨省转接”,无需再开具纸质介绍信;针对所去省份未开通系统的毕业生党员,转接类型选择“其他非建库单位”,同时派代表统一到学校组织部开具纸质介绍信,发放给学生党员本人,督促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并邮寄或传真回执。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广大教师、学生党员骨干等在毕业教育及离校工作中的作用,确保圆满完成2022届毕业生各项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
(二)做好帮扶,确保稳定
各学院要密切关注毕业生中可能不能如期毕业、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心理危机等各类特殊学生群体并提供必要的帮扶;多途径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化解矛盾,排除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及个体严重危机事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醒毕业生离校后回家、去用人单位途中做好防控保护,养成个人良好卫生习惯。
(三)凝练成果,及时反馈
各学院要及时梳理总结毕业教育中的特色工作和创新举措,总结书面材料请于6月3日前(第一批)和6月28日前(第二批)通过智慧学工-事务办理报送。研究生请6月28日前发送到admin.postg@wmu.edu.cn报研工部。
附件:1.2022届毕业生“七个一”毕业主题活动
2.2022年数字离校系统相关部门分工、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
3.2022年数字离校系统温馨提示内容(面向学生)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