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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医科大学“十佳研究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4-25 08:23:35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和引导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通过选树和表彰优秀学生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医科大学“十佳研究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综合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业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无违法违纪处分,在学业科研等方面表现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

三、奖项设置

评选出十佳研究生10人,提名奖若干名。曾获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称号者不参加本次评选。

、评选方法与步骤

第一阶段:学院推荐(425430日)

各学院可推荐学生人数详见附件1430日(周)前将本学院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照片2张(12寸蓝底免冠标准照,1张生活照。五官清晰,JPG格式源文件,像素每张1M以上,与文本分开)和相关佐证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jsyygb@wmu.edu.cn。纸质版推荐表和相关佐证材料送至同心楼617室。

第二阶段:书面评审(430日59日)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选小组根据书面材料进行筛选,评选出一定数量十佳研究生候选人参与现场评选

第三阶段:学校评选(5月中旬

组织现场评选会(评选会细则另行通知)。差额评选10名温州医科大学十佳研究生

阶段:发文表彰5月下旬

学校将对获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发文表彰。

阶段:事迹宣传展示56月)

通过公众微信平台、橱窗展示、宣讲会等多种形式介绍与宣传十佳研究生典型事迹,展示优秀学子风采,凝聚青春正能量。

五、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十佳研究生”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初评与推荐工作视为做好学生思想引领和学生典型选树的重要内容,公平公正、规范认真开展好初评与推荐工作。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温州医科大学“十佳研究生”候选人可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十佳研究生”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3.往年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