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5-06-09 16:06: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报送2014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信息的通知》(浙教评院〔2014〕 24号)文件精神。今年首次启动2014届高校毕业研究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现就报送相关调查信息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跟踪调查信息工作流程
(一)2014届毕业生信息采集
研究生院已根据就业系统将2014届毕业生信息进行初步整理(附件1),请各学院在此基础上完善信息,其中“手机号码”、“邮箱1”和“QQ”为必填项目,“单位联系电话”和“学生家庭联系电话”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填写90%以上。
(二)报送数据注意事项
1.本次信息报送格式严格按附件中的要求进行,特别是“手机号码”、“联系电话”、“QQ”必须设置为文本格式。班级名称按照附件1,无需更改。
2.填报信息请务必真实、全面、详细。身份证、邮箱QQ等信息将与全省本专科毕业生信息进行比较,非同一个身份证名下的信息重复出现将不能导入。各学院提供的数据将与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学生信息数据库进行比对,数据出入较大的学院需要做出书面说明。
3.注意容易出现错误的情况:邮箱有空格,缺后缀,错行等。
请各学院在6月15日前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并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调查过程注意事项
1、研究生院报送数据后,经审核无误,系统会向所有邮箱发送带有问卷链接的邀请信(链接有效期为2个月),同时向每人手机发送短信提醒;
2、通知学生答题时,请学生注意被屏蔽的邮件,特别是QQ邮箱;
3、手机答题需要与数据库信息匹配,系统可以自动发送短信登陆验证码;
4、更改过邮箱与手机的学生,可以QQ验证,且与数据库匹配;
5、各学院积极配合做好本次调查工作,确保本学院2014届研究生毕业生毕业一年内的答题率在66%以上。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是《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明确要求建立的常规性调查工作制度,调查结果将作为各高校办学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专人负责2014届毕业研究生的作答情况。
(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各学院在调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指使或组织无关人员网上作答,弄虚作假。
(三)努力提高学生及用人单位上网答题率。为确保调查的公信力和参与率,让毕业生对该项调查工作有更充分的了解,请各学院将《问卷答题操作手册》(附件3)通过网络公布,时间为2个月。各学院需指定专人负责核查本院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作答情况。在调查工作正式实施半个月后,有关人员可在网上(http://gzdc.zjedu.gov.cn)查询尚未完成问卷调查的本校毕业生名单,并组织班主任和校友,利用QQ群、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渠道,催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参与本项调查工作。
(四)积极做好沟通服务工作。浙江省评估院将多次循环向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发送邀请作答短信和邮件,如仍有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未收到调查邀请信,请其通过网页http://gzdc.zjedu.gov.cn或调查微信公众号《浙江省教育厅毕业生跟踪调查》(微信号zjgzdc)进入调查系统,点击“毕业生调查入口”链接进入统一答题页面,并填入本人姓名、手机号或QQ号码获取短信密码,并凭密码在一个小时内登录系统作答。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