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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毛江森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6-04 19:46: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有关学院:

2013年毛江森奖、助学金评选活动即将开始,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范围:温州医科大学2013届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助学金评选范围:2011级、2012级贫困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参照附件《温州医学院毛江森奖学金、助学金章程》,《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标准排名确定奖学金获奖人员,按照贫困程度确定助学金资助人员。

四、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初审、打分、排名;

3、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4、毛江森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5、公示;

6、颁奖。

五、申请材料:

1、研究生科研业绩需附各类成果证明。提供论著时应同时附刊物封面、目录和论著全文复印件。SCI、EI等刊物收录的须提供图书馆等权威部门收录证明,写明影响因子。

2、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必须以学校科研处备案的项目申请书或结题报告作为认定依据;所填报课题,原则上应与研究生所从事研究工作(方向或领域)一致,否则不予加分。

3、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

4、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

5、读研期间获奖材料的复印件。

6、凡申请毛江森助学金者,需另外提供乡镇及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7、其他材料需提供的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杂志名称必须按照《温州医学院学位和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注明A类,B类,并写明在期刊名录中的编号;

2、申请者所附材料必须写明编号,编号必须与申请表中填写的顺序编号一致。

3、申请表一式两份,可以打印。附件材料只需一份。

4、所有材料按编号顺序整理上交。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毛江森奖助学金

(1)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

(2)未经批准未足额缴纳学费或住宿费;

(3)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

(4)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毕业者;

(5)所填写的材料弄虚作假。

6、所有申请者请于6月6日前向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资料,逾期按弃权处理。各学院于6月12日前将汇总表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yjsy0577@163.com
附件1:评奖条例
附件2:申请表格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

一二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