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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学院公开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2012年第4号)

发表时间:2012-04-17 10:33: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温州医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学院是浙江省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位于温州市。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非教学岗位11人。聘用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温州医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zmc.edu.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2年4月26日。应聘人员填写《温州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和《温州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3),发送电子邮件至人事处的邮箱(邮件主题和报名表按如下格式命名:姓名+应聘岗位):wmcrsc@126.com。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之前投过简历者还需要根据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重新填写报名表报名。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4月27日在温州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并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考核安排。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并将这一情况在温州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按招聘岗位分别命题。考试时间约2小时。

笔试预计于5月上旬举行。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公告为准。笔试结果将在当天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将随笔试结果一并公布。

面试前,入围面试人员应前往招聘单位工作地点接受资格复审。所有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英语六级证书、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自动丧失面试资格,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打分按岗位汇总,于全部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统一宣布。各岗位入围体检环节人数按1:1比例确定。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温州医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学院人事处(同心楼517室)

邮编:325035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电话:0577-86689737(兼传真)

E-MAILwmcr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