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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温州医学院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10-28 14:46: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我校研究生2011年度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我校研究生评奖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康泉”特等奖学金2人,5000元/人;

“生物药械、豪森药业”奖学金:特等奖学金 2人,5000元/人;一等奖学金1人,2000元/人;二等奖学金1人,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2人,500元/人;

“生物药械、豪森药业”助学金:一等助学金1人,2000元/人;二等助学金1人,1000元/人;三等助学金2人,500元/人。

注意:奖助学金在总金额维持不变的条件下,评奖委员会可以根据参评同学情况,单项名额做适当调整。

二、评奖条件

参照附件《温州医学院2011年度“生物药械、豪森药业”奖助学金评选细则》,《温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综合测评办法》,奖学金评选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标准排名确定奖项。

三、评选条件

“康泉”特等奖学金、“生物药械、豪森药业”特等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三年级研究生。“生物药械、豪森药业”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二年级研究生。

温州医学院“生物药械、豪森药业”助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者需提供研究生生源地的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由学院审核后退还,复印件上交)。

四、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

2、由导师签署意见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各学院研究生科;

3、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初审、打分;研究生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4、由研究生部组织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评选出获奖者名单

5、公示

6、颁奖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者都必须提供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

2、奖学金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研究生科研业绩需附各类成果证明。提供论著时应同时附刊物封面、目录和论著全文复印件。SCI、EI等刊物收录的须提供图书馆等权威部门收录证明,写明影响因子。

(2)承担的研究课题,注重实际参与的考评。申请者须提供排名依据(以项目合同书或审批书及导师对该研究生在课题中实际参与内容的说明作为参考依据;对只能提供申请书者需另附科技部门证明)。仅有合同书等排名而无实际参与项目者可不予加分,个别没有排名但确实做了大量工作的,也可根据导师的说明酌情加分。

(3)申请表中杂志名称必须按照《温州医学院学位和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2008年修订版)》注明A类,B类,并写明在期刊名录中的编号;

(4)申请者所附材料必须写明编号,编号必须与申请表中填写的顺序编号一致。

(5)申请表一式两份,可以打印。

(6)所有材料按编号顺序理成一份上交。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奖助学金

(1)在校期间受到通报批评或受违纪处分;

(2)未经批准未足额缴纳学费或住宿费;

(3)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

(4)所填写的材料弄虚作假。

4、所有申请者请于11月5日前向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资料,各学院于11月11日前材料交至研究生部,汇总表发送至研究生部邮箱yjsb0577@163.com。逾期按弃权处理。

5、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6、温州医学院研究生光华奖学金与社会奖助学金不能同时申报。

温州医学院研究生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