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05-12 10:41: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有关学院:
2011年毛江森奖、助学金评选活动即将开始,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范围:温州医学院2011届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助学金评选范围:温州医学院在校贫困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参照附件《温州医学院毛江森奖学金、助学金章程》,《温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综合测评办法》。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标准排名确定获奖人员。
四、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初审、打分、排名;
3、研究生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4、由研究生部组织毛将森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评选出获奖人员;
5、公示;
6、颁奖。
五、申请材料:
1、研究生科研业绩需附各类成果证明。提供论著时应同时附刊物封面、目录和论著全文复印件。SCI、EI等刊物收录的须提供图书馆等权威部门收录证明,写明影响因子。
2、承担的研究课题,注重实际参与的考评。申请者须提供排名依据(以项目合同书或审批书及导师对该研究生在课题中实际参与内容的说明作为参考依据;对只能提供申请书者需另附科技部门证明)。仅有合同书等排名而无实际参与项目者可不予加分,个别没有排名但确实做了大量工作的,也可根据导师的说明酌情加分。
3、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
4、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
5、读研期间获奖材料的复印件。
6、凡申请毛江森助学金者,需另外提供乡镇及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7、其他材料需提供的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杂志名称必须按照《温州医学院学位和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注明A类,B类,并写明在期刊名录中的编号;
2、申请者所附材料必须写明编号,编号必须与申请表中填写的顺序编号一致。
3、申请表一式两份,可以打印。附件材料只需一份。
4、所有材料按编号顺序整理上交。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毛江森奖助学金
(1)在校期间受到通报批评或受违纪处分;
(2)未经批准未足额缴纳学费或住宿费;
(3)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
(4)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毕业者;
(5)所填写的材料弄虚作假。
二〇一〇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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