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04-20 09:16: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部门、二级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附属口腔医院:
“五一”假期将至,为了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消除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创造一个安全的教学、医疗、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决定开展校园消防治安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时间:2011年4月21日—4月23日。之前各部门、学院(附属医院)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2、检查人员组成: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部、科技处、后勤发展处。
3、检查对象:各行政重点部位、二级学院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图书馆、食堂、变电房、锅炉房、学生寝室及附属医院住院病区、门诊区、药房和后勤保障等场所。
4、检查内容:各单位是否落实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各学院的实验操作是否规范,相关的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危险品仓库和危险品领用登记制度是否健全,食堂的液化气使用存放是否符合规定及学生寝室是否存在违章使用电器等安全问题。
5、附属一医、附属二医、育英儿童医院自行组织检查,并于4月25日前将检查结果报校综治办(设保卫处)
校综治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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