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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12-20 15:24: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激励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创业、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向建党九十周年献礼,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共青团浙江省委《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工委〔201023号)精神,决定开展第二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2011630日前在册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

二、推荐名额

我校候选人预备人选共2人,每个各学院研究生推荐预备人选限1名以内。

三、推荐条件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
政治坚定、刻苦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服务人民,报效祖国。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
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
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

4.在校期间德、智、体综合考评为优秀,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多次获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

四、推荐方法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填写《第二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于1224下午3点前将推荐表和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茶山校区同心楼617室),电子稿发至研究生部邮箱yjsb0577@163.com)。

2.党委研工部、宣传部、团委等部门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并将推荐名单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宣教处。

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二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