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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学生毕业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6-03 13:43:46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0届学生毕业离校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离校工作安排

(一)毕业生鉴定工作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填写毕业生学年鉴定表和毕业生登记表,准备党建材料等其他材料。毕业生学年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党建材料、团建材料(补遗失证明)、新生入学登记表(补)必须用铅笔在右上角注明学号并认真核对,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排序。无学年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者,档案不予寄发。各学院应认真审核上述材料并按照学号顺序整理。本专科生材料送交学生处档案室(茶山同心楼211室),研究生材料由学院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按相关要求转寄。第一批离校毕业生材料上交时间截止6月1日,第二批离校毕业生材料上交时间截止6月20日。

(二)发放毕业纪念册及荣誉证书

  学校将在毕业生返校后发放毕业生纪念册和校友荣誉证书,由各学院组织赠送工作。

(三)毕业典礼

毕业典礼是大学教育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大学生人生道路上的重要一课。结合毕业生返校时间,学校将举行两场毕业典礼。因疫情防控要求,将选派部分学生代表参加线下典礼活动,其他学生通过线上同步直播的方式参与。

(四)离校手续

1.今年离校系统进行了升级,新增移动离校模式(电脑端:学校首页—“我的医大”—离校办理,或登陆http://ehall.wmu.edu.cn—离校办理;移动手机端:钉钉—工作台—离校办理)。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并指导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本专科毕业生团组织关系到学院分团委办理,党组织关系迁移证、毕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由学工办发放给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等由学院办发放给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事先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迁移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由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发放。

2.学生返校后即可开始办理离校手续。数字离校系统相关部门分工、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数字离校系统温馨提示内容(面向学生)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学位授予仪式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定。各学院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在封闭空间里形成大规模人员集聚,建议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分专业,甚至分班级进行学位授予仪式。

如需借用学士服,请提前与学生处档案室联系,以便合理安排。使用完毕后,请各学院清点、整理后及时归还,如有损坏和丢失,需照价赔偿。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6699297,地点:同心楼211室。研究生导师服借用请提前与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6699232,地点:同心楼617室。

2.各学院自行安排毕业合影,并及时将各班集体照一份和电子稿一张直接上交学校档案馆(科研北楼B406室,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632550)。注意照片规格不要超过A4幅面或直接固定为25*20cm规格,照片背面附上对应的学生姓名,照片塑封后上交,电子版发送至281097765@qq.com。 

3.今年的报到证将按照毕业生离校时间于6、7月初分两批由学院发放,具体事项请随时关注学生处网站通知。学生离校时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把《就业报到证》开至用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把《就业报到证》统一开至生源地人事劳动相关部门,档案均按照报到证开往地随转。高校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但因故需要解约改签的,于8月25日前,经学院审核确认,可以向学校申请新的就业协议书,每名学生只允许补办一次。8月15日后,省内就业方案调整不再改派;跨省就业方案调整,由市级单位调整至省级、中直单位,或由省级、中直单位调整至市级单位的毕业生,需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701-702室,713室)办理。学校就业指导服务办公室将安排暑期值班,提供毕业生的就业咨询和服务,值班时间:每周一上午9:00-11:00,本专科生就业指导服务值班地点:茶山校区同心楼213室,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763。 研究生就业指导服务值班地点:茶山校区同心楼617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99232.

4.就读地贷款和校内无息借款学生还款手续办理。

1)毕业后分期还款:贷款学生在离校前(第一批毕业生6月10日前、第二批毕业生7月1日前)在学生所在学院,领取助学贷款还款手册和还款计划书,签署《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书》办理手续(详见相关通知)。

2)毕业前一次性还贷:第一批毕业生6月10日前、第二批毕业生7月1日前,查看学生处网站《关于做好2020届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暨(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手续办理的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贷款银行卡和所还金额,到指定经办银行办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银行核实还款信息后,在离校系统贷款环节审核通过,学生无需上交还款凭证。

3)第一批毕业生于6月10日前、第二批毕业生于7月1日前到所在学院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校内无息借款还款通知单》,并到计财处(同心楼115室)出纳窗口办理还款手续,研究生还款收据交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同心楼617)备案。

5.党组织关系转接:针对组织关系转接到省内的毕业生党员,由各学院自行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转接,无需再开具纸质介绍信;针对组织关系转接到省外的毕业生党员,组织部将分阶段、分学院集体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各学院派代表到组织部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学生离校之前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给学生党员本人,督促学生党员本人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并提醒接收单位在介绍信回执上盖章,寄回或传真到原来所在学院。(注:组织关系转接到省外的毕业生党员仍需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转接,转接类型选择“跨省(系统)转接”)。

二、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辅导员、导师、班主任、广大教师、学生党员骨干等在毕业教育及离校工作中的作用,圆满完成202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

2.要通过多途径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对学生离校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回应;要重点关注特殊群体毕业生,并提供必要的帮扶。

3.要尽心做好毕业生离校服务工作,提醒毕业生离校后回家、去用人单位途中做好防控保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附件:1.2020年数字离校系统相关部门分工、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

2.2020年数字离校系统温馨提示内容(面向学生)

  附件1-2020年数字离校系统相关部门分工、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 - .doc

  附件2--2020年数字离校系统温馨提示内容(面向学生).doc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社区办)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