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0-09-25 15:47:11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根据2020年7月29日习近平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强调研究生教育在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高校要培养仁心仁术的医学人才。《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研究生教育要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注重分类培养。结合上述文件精神,经研究生院研究决定,为做好我校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
注:2020年国家下达给我校的名额为74人,其中博士10人,硕士64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二、奖励类别
(一)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奖
各学院可以结合专业特点、培养方式等重视分类评价,在学院名额中设置一定数量的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奖,激励研究生成为有情怀有自信,能做事能创新的“两有两能”医学人才。
(二)国家奖学金
用于激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
三、基本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对学术型研究生,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温医大研[2015]15号)进行量化打分。各学院根据学院专业、培养方式等可以自行制定评选方案,择优选定。 学院评选方案中综合素质测评分占比不少于70%,评选方案需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习成绩
1. 英语通过六级或六级总分达425分以上;
2. 学习成绩优异,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不低于75分。
四、分类评价
(一)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奖
应符合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并在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工作,以及在网络科普和网络文化成果传播方面,在诊治疑难病、危重病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等方面业绩突出。
(二)国家奖学金
符合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科研能力
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科研能力主要从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译著、主持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获奖、参加学术科技竞赛、参加学术会议、获得发明专利等方面进行考评。
博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发表的研究性论著被SCI收录,且单篇文章影响因子大于3.0以上;
2. 出版本学科专业领域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
3. 独立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且经费进入学校帐户;
4. 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以上。
第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参加核定培训年限为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 已取得有效注册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 临床技能表现突出。
第三、学术型研究生必须有参加校院两级学术擂台赛经历。
第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其成果须为在读期间所取得;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阶段之后,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其成果须为博士研究生阶段所取得。以国家奖学金评审截止日已取得原件为准,录用通知不予采信;且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及通讯作者单位须为“温州医科大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成果须为获奖后的新成果;博士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发表论文限填2篇代表作。
五、评审程序
1.各学院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向全院研究生和导师公布,并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authserver.wmu.edu.cn/authserver/login?service=http%3A%2F%2FXinXi.yjsy.wmu.edu.cn%2Fallogene%2Fpage%2Fhome.htm)--科研--科研成果录入,完成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进入奖助--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完成信息录入,并提交(奖助申报界面科研业绩需要勾选后才能录入)。同时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导师签字推荐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生材料上交截止时间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工作进度确定)。
3.导师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wmu.edu.cn/(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点击教师服务系统用账号密码登录,选择评奖-奖学金-奖项名称-国家奖学金完成审核。
4.学院评审。各学院评审委员会通过系统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评、打分、排序。排名情况应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2020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于10月15前上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5.学校审定。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申报材料,提交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将评审结果提交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申诉处理(公示期内)。如果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任委员。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具体负责本学院的申请组织、评审、确定获奖人选等工作。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评审工作,进一步明确奖励导向,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民主程序进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参评科研成果必须是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各学院要对申请人科研成果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成果真实有效。
3.品德素质纪实(加减分)项目满分30分,超过30分按30分记,其中校级以下项目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2分;能力素质文体类竞赛获奖项目满分30分,超过30分按30分记,其中校级以下获奖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
4.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与卓越奖学金、叶碧绿奖学金等优秀奖学金申报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七、材料报送
1.《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主任委员签字并学院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主任委员签字并学院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4.《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及《温州医科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5.相关材料需严格按照《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的要求规范填写打印,于10月15日前电子版发送到admin.postg@wmu.edu.cn,纸质版交同心楼617。联系电话:0577-86699232。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