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3-11-28 08:49:06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温医大〔2022〕69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申请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申请社会奖助学金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3.未按时注册;
4.保留学籍、休学或延期毕业期间;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奖项设置:
2023年社会奖助学金推荐评定涉及:“生物药械奖助学金”、“叶碧绿奖学金”、“甘于奉献奖学金”、“王老吉奖学金”4项(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2023年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奖项设置 | |||||
奖助学金名称 | 设置名额 | 奖金标准 (元/人) | 推荐名额分配(含联培基地、宁波院区) | 参评核心条件 | |
叶碧绿奖学金 | 妇产科学专业1-2名,临床医学专业1-2名 | 10000 | 1.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各2名。 | 论文限填1篇代表作且符合以下条件 | |
甘于奉献奖学金 | 若干 | 5000 | 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请在表格里注明推荐顺序),其他学院不超过1人。 | 为引导研究生在社会实践中涵养家国情怀、锤炼意志品质、践行责任担当而设立,奖励在校期间扎根基层、服务社会,积极参与研究生支教等活动累计时间达一年以上,或获评各类相关市级及以上荣誉者。 | |
王老吉奖学金 | 14 | 2500 | 申请者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较高水平的专业科研业绩;临床技能表现突出;学科竞赛表现突出;经院校学生组织推荐具有代表性的青年学生;在服务社会等方面有突出事迹等。 | ||
“国药·生物药械”奖助学金 | 特等 | 2 | 5000 | 参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标准排名确定奖学金获奖人员,助学金原则上持有低保证、建档立卡学生优先考虑。 | |
一等 | 1 | 2000 | |||
二等 | 1 | 1000 | |||
三等 | 2 | 500 | |||
助学金 | 14 | 1000 |
四、奖学金评定注意事项:
(一)申报:在符合基础条件和参评核心条件上,学院可以结合《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学生综合表现确定奖学金拟推荐人员。
(二)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其成果须为在读期间所取得;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阶段之后,其成果须为博士研究生阶段所取得。
(三)社会奖学金在校期间均只能享受一次。
(四)已经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叶碧绿奖学金、毛江森奖学金等优秀奖学金同学不再重复申报社会奖学金。
(五)论文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温州医科大学。对发表在预警期刊上的论文不得作为研究生申请学位、评奖评优、项目申报等方面的业绩材料(以论文录用发表时学校预警及风险期刊目录为依据,《预警期刊清单抄告单》 (温医大办第2152号)、《关于调整《温州医科大学预警及风险期刊目录》的通知》(温医科[ 2023 ] 6号))。
五、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社会奖学金: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authserver.wmu.edu.cn/authserver/login?service=http%3A%2F%2FXinXi.yjsy.wmu.edu.cn%2Fallogene%2Fpage%2Fhome.htm)--科研--科研成果录入,完成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进入奖助--奖学金--选择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叶碧绿奖学金/生物药械奖学金/甘于奉献奖学金/王老吉奖学金,完成信息录入,并提交。(学生申报截止时间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工作进度确定)。
申请社会助学金: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authserver.wmu.edu.cn/authserver/login?service=http%3A%2F%2FXinXi.yjsy.wmu.edu.cn%2Fallogene%2Fpage%2Fhome.htm)进入奖助--奖学金--助学金--生物药械助学金,完成信息录入,并提交。申请助学金请上传贫困证明(低保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等)。
(二)学院初评。各学院完成初审,并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初评、排序;对申请奖助学金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2月6日前将学生的纸质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同心楼617办公室。
(三)学校审定。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复审申报材料,提交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名额最终审定,并在全校进行公示。
(四)申诉处理(公示期内)。如果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六、材料报送
请统一收齐相关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学生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证明材料务必齐全);相关材料学院需于12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admin.postg@wmu.edu.cn,纸质版交同心楼617。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