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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5-12 09:19:04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温医大〔2014〕6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型和奖励金额

卓越奖学金:博士、硕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3万元/生·年。

二、评定标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均可以申报

1、申请卓越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以第一作者(按照自然排序)身份发表原创研究性论著,并被SCI收录,单篇文章影响因子大于5.0且为2区及以上期刊,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及通讯作者单位须为“温州医科大学”。 参照《温州医科大学关于SCI论文奖励的补充通知》(温医大[2018]5号)规定,以下期刊不在奖励范围内:发表在《Oncotarget》、《Medicine》、《Scientific Reports》、《Plos One》、《Tumor Biology》。在校期间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及其他优秀奖学金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2、有突出的科研成果转化、新药研发成果、网络成果等。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科普论文并公开发表于权威网络媒体平台,具有较高的学术性、创新性,并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科普成果;以团队主要负责人身份且“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成果产业化、发明专利转让等产生较强的社会效应;以团队主要负责人身份且“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新药研发产生较好的社会效应。

、申报对象

1、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已经取得我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硕士、博士毕业生,且在毕业(指2020年毕业)后1年内发表符合评选条件的论著。

、申请研究生卓越奖学金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无资格申请研究生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3、未按时注册;

4、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申报流程

1、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做好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卓越奖学金宣传和布置。

2、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wmu.edu.cn/(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点击学生服务系统用账号密码登录,进入科研模块,完成科研成果录入。

3、进入奖助模块--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录入评选信息,完成提交。

4、导师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wmu.edu.cn/(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点击教师服务系统用账号密码登录,选择奖学金-奖项类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奖项名称(卓越奖学金)完成审核。

5、所在学院登录系统(请大家用谷歌浏览器登录),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选择奖学金-奖项类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奖项名称(卓越奖学金)完成审核,推荐。

6、研究生院对材料进行复审;

7、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

8、学校统一网上公示获奖名单;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5月24日前将《温州医科大学卓越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admin.postg@wm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同心楼617。

七、补充说明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会议精神要求,以及《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温医大研〔2020〕34号)不再执行。

 温州医科大学卓越奖学金汇总表.xls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