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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研究生医疗保险投保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9-18 20:08:41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为推进温州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增强医疗保障能力,加快构健全民医保体系。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1、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内容

2、参保对象及投保原则

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中,除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简称农保),父母子女统筹医疗保险等的学生外,原则上都要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出资20元)。

特殊学生类别由学籍是否在我校判断是否在我校投保,如学籍不在本校不在投保及补助范围内。

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取证》、《困难国家救助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三证中具其一即可)家庭中的学生或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其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认定单位为其参保。

注意: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简称农保),父母子女统筹医疗保险同属于社会基本保险系统。同时参保了上述医疗保险,医疗费用不能重复报销。且浙江省内一些地区社保信息已联网,重复投保系统会存在冲突提示投保,请学生跟家长做好确认,选择一个险种投保。

 1)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非延期毕业),学校会在医保局系统完成新保人员的参保登记后,学校财务统一代扣20元。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简称农保),父母子女统筹医疗保险等的学生,通过钉钉工作台提交放弃参保申请(如图1)。(审核路径:学生申请(上传查询界面,如图2)→辅导员审核→研究生院审核)

1

不确定自己去年是否参保或者参保地哪里怎么办?可以下载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在“我要查询”中查询。如查询结果已参保的(如图2),可直接扫码缴费。



2

2)延期毕业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统一由学院预收缴20元。收缴款和《2024年申请参保大学生基础医疗保险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签署,上交研究生院。

3)鼓励非全日制和定向研究生参保。请各学院辅导员积极鼓励非全日制和定向研究生参保大学生基础医疗保险。保费个人出资20元(由学院预收)(标准220元,其中:财政出资150元,学校出资50元)。统一由分管辅导员收缴20元,收缴款和《2025年申请参保大学生基础医疗保险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签署,上交研究生院。

二、大学生学平险商业保险

如学生想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学生在投保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20元)的基础上自愿参保学平险:中国人寿、太平洋产险、太平洋寿险。(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学生由各基地统一参保,宁波院区和卓越中心除外。)



、学院关注事项

1、避免漏保。请各学院辅导员留意学生投保情况,做好休学、服兵役、转专业、留降级等学生投保工作交接,根据保险公司后台参保学生名单,认真核对,避免因通知不到位造成学生漏保。

2、重视不参保学生材料备案。各学院要认真核实参保学生不参保原因,特殊情况退出或不参加保险学生,要经家长确认,通过钉钉工作台提交放弃参保申请。(步骤如前所述)

3、做好学生政策咨询答复工作。请各学院辅导员了解大学生医保险和学平险基本政策内容。寿保保险公司服务专员:杨弘联系方式18066327757,太保保险公司服务专员:余敏(联系方式13587880077),将协助各位老师做好学生咨询答复。

4、学院提交材料清单

1)《2025年申请参保大学生基础医疗保险登记表》请盖章纸质版、电子版(附件1)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27日前)交至同心楼617(邮箱yjsyygb@w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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