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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温州医科大学“明日之星”创新奖评选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5-06 15:57:43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为促进温州医科大学优良校风学风建设,优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环境,培养具有实事求是、严谨踏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温州医科大学校长李校堃将个人所获中国光华工程科技奖奖金无偿捐赠学校设立“明日之星”创新奖。现将第三届明日之星”创新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硕博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明日之星”创新奖每年限额8人,本专科生与研究生4人,奖励标准10000元/生。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明日之星”创新奖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品学兼优,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二)申请“明日之星”创新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术科研与临床工作中获得重大突破;

2.参加国际交流活动,并产生重大影响;

3.作为第一负责人代表学校参加国际或国家级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

4.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并被相关部门采纳;

5.在抗击疫情、服务基层、服务西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公益志愿等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当年获校十佳大学生的学生不重复参评。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申请人须及时向学院递交《温州医科大学“明日之星”创新奖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佐证材料,照片2张(1张免冠1张生活照与文本分开研究生申报须经研究生导师同意。

2、学院推荐: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可以通过现场答辩、会议评审等方式择优推荐候选人参加学校评审。拟推荐人选名单要求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本专科生候选人推荐:本专科学生数100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1000人及以上的学院可推荐2名候选人(若推荐2人,请按照推荐先后排序)。

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在校生规模确定推荐名额,其中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在校生≥400人的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请按照推荐先后排序),其他学院不超过1人。

3、学校复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进行书面复审,推选一定数量的“明日之星”创新奖学校候选人。学生研究生院对复审通过的候选人进行网页公示。

4、现场评审:网站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参与现场评选,择优推荐8人为温州医科大学“明日之星”创新奖获得者。

5、颁奖:获奖者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日之星”创新奖的推荐工作,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及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要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选活动,推荐出真正起表率作用的优秀学生。

2.各学院按照推荐人数进行排序上报,于2024年517日前分别将纸质推荐材料报送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公室。本专科生推荐材料通过“智慧学工-事务办理”报送;研究生推荐材料电子稿发送至yjsyygb@wmu.edu.cn。

学生处联系方式王晨旭,0577-86689766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陈晓忠,0577-86699696


 温州医科大学“明日之星”创新奖申请表.docx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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