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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新生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9-13 14:36:36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学工办:

   经与经办银行协商,2021-2022学年新生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政策

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借款学生自付。

二、申请对象及比例

1、申请对象: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今年上半年因故未办理的个别老生。已在户籍所在地成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不再申请办理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贷款金额及年限

1、贷款金额: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人/年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15年,同时满足整个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详见下表。注:贷款期限不要填到毕业那年,最短要填到毕业两年后。

贷款期限查询表

学生所在年级

专业学制

贷款期限

大一

五年制

19

四年制

18

三年制

17

大二

五年制

18

四年制

17

三年制

16

大三

五年制

17

四年制

16

大四

五年制

16

 

   3、此次成功申请的贷款将于2021年12月份下达,届时学校将统一下发到学生工行卡账户,并与次日扣除欠费金额。学费金额高于贷款金额的学生请将差额存在工行账户确保顺利扣费。此外,就读地学生助学贷款需一年一贷,此次申请贷款的新生明年如需续贷,请留意2022年4月老生贷款通知,及时办理续贷手续。

4、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转专业、降级等学籍异动情况,请及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及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与经办银行联系,办理相关信息更改手续。如未及时办理将会造成首次还款日时间点提前至毕业前及产生逾期还款记录等不良后果,个人征信记录也将受到影响,请务必重视。(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城东支行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环城东路东门大厦工行二楼个人业务部咨询电话:88189949,88187627,88186493)

   四、贷款申请所需材料及整理顺序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备注

1

《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

具体填写规范详见附件2

2

温州医科大学学生信用助学贷款信息表

2

3

《大学生品行说明书》

2

4

《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2

需填写完整后本人承诺签字

6

《家长还款承诺书》原件

1

原件上须由父母签字及指印

7

《家长还款承诺书》复印件

1

8

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第二代身份证则须复印

正反两面,画面清晰

9

借款人学生证复印件

2

10

“老师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见证人为辅导员最佳。第二代身份证则须复印正反两面,画面清晰

11

“老师见证人”工作证复印件(无工作证可以提交《见证老师身份证明》见附件)

2

12

“学生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第二代身份证则须复印

正反两面,画面清晰

13

“学生见证人”学生证复印件

2

 

贷款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下载,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所有申请材料都必须用A4纸,其中个人的两种证件合用A4纸一张,若所持身份证为第二代身份证,则须复印正反面。申请材料按上表顺序整理成一份,然后用回行针固定。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以学院为单位9月30(周四前将学生贷款申请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同心楼617),并发送《温州医科大学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附件3)电子稿至admin.postg@wmu.edu.cn,计划将在10月组织学生现场签定合同,面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温州医科大学学生信用助学贷款信息表

      《大学生品行说明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家长还款承诺书》

《见证老师身份证明》

附件2:各类表格填写模板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


 附件.rar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一月一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