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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学院2011届研究生就业政策问答

发表时间:2011-06-28 11:30: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1、报到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报到证》(也称《派遣证》)由浙江省教育厅签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重要凭证。报到证分为上下两联。毕业生持上联到单位报到,下联存放在个人档案中。

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到证》办理工作报到、个人户口迁移、人事部没有《报到证》,毕业生无法落户。

没有《报到证》,人事局、人才市场不能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其今后档案不得在人才市场流动。

没有《报到证》,国家企事业单位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都将受到一定限制。

2、用人单位写的档案转寄地址本医院人事科,但是为什么我的档案转寄地址不按该地址转寄?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所以我们将档案转寄至一般寄到签约单位所在城市的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或高校人事处。而且档案是通过机要局寄发,如果写成除此之外的单位,机要局不予受理。

若相关单位需自己保管档案,请研究生在报到后持本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相关人才交流或人事局提档或按其他相关手续办理。

3、我签约的单位是在上海,北京等城市。为什么把我的报到证和档案派回生源地?

北京、上海等城市有严格的落户条件。必须拿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比如北京市人事局或者国家人事部等)审批下来的进京、进沪指标接收函,方可派遣至相应的城市。档案转寄地址必须和报到证一致,档案也将于7月10日前寄回生源地。

4、我想进上海,北京。但是现在派回老家了,如果我落户申请成功了之后怎么办?

请所在单位向生源地所在的人事部门(报到证的台头地址)出具调函,生源地相关部门可以转寄档案。

5、我现在是待就业状态,但是为什么把我派回老家的省就业指导中心?

按照各省的就业政策,未就业的学生,可以派遣至生源地人事局或省级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具体是派到省级机构,还是市级机构,是由浙江省就业信息系统默认生成。只要符合就业政策,同学去办理改派等手续,就不会受影响。

有很多省份,派遣政策规定,只能派回省级机构。详情见《全国各省区市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

★ 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

★ 优点: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

6、我毕业后还想和现在签约的单位违约,怎么办?

研究生毕业后,浙江省教育厅就业管理中心将停止办理更换协议书手续,研究生如需违约,请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研究生再凭相关材料去办理“改派”手续。“改派”是指更改“报到证”和档案转寄地址。

7、毕业了,我怎么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毕业后,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调整手续。由于种种原因,需要调整就业单位的,可以到有关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1、需要提供的材料:

(1)原就业报到证;(2)毕业证书;(3) 已通过签定就业协议书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持原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改派公函,新的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接收的公函 (4)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改派的,凭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以及原《全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按上述规定办理。

2、改派主管部门:

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用人单位和学校不得随意改变,无特殊原因,一般不予改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改派的,按下列原则和规定办理。

(1)在外省就业,并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市、地区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2)浙江省内就业、跨市地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不需到浙江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改派手续。

注意事项:

①以上各项手续材料齐全当日即可办结,办理地址:杭州市华星路203号一楼办事大厅,派遣改派咨询电话:0571-88008635;省外报到咨询电话:0571-88008656;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西侧活动中心二楼(至善路337号),咨询电话:0571-87778792。

②手续中涉及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可在www.ejobmart.cn“办事指南”栏目“资料下载”模块里下载或直接向窗口工作人员领取。

(4)按上述规定,毕业生需改派的不用到学校办理手续,直接到相关的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8、我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改派”后,档案如何处理?

如果是2011年7月5日之前改派成功,你的人事档案学校还没有寄发到你原来的派遣单位,你可以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到茶山校区研究生部办理档案转寄手续。学校如果已经寄出档案,请到原派遣单位调档。

9、我毕业前没有签约,毕业后签约了,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研究生毕业后,未签约的同学协议书仍需按原程序签订,并将一份协议书交学校研究生部备案。①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填写相关内容;②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印;③单位所在城市人事部门(当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高校由高校人事处)批准,盖印;④交研究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⑤印章齐全后研究生将本人协议书交学校研究生部签署意见。

如果是2011年7月5日之前签约成功,你的人事档案学校还没有寄发到你原来的派遣单位,你可以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到茶山校区研究生部办理档案转寄手续。学校如果已经寄出档案,请到原派遣单位调档。如果签约单位和生源地一致,无需到学校办理转档手续。

10、 签了协议后,又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或自费出国留学,怎么办?

2011年7月5日前,请毕业生持录取学校的证明(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和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至研究生部教育管理办,经审核同意后,办理转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