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11-08 16:54:07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导师队伍,形成“教书育人”良好氛围,倡导良好的学术风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责任的实施办法》(温医大研〔2013〕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导师队伍,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健康成长中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作用。将开展首届“心目中的最美导师”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温州医科大学在编在岗的博导、硕导均可参加“最美导师”评选。
二、活动内涵
“心目中的最美导师”评选活动是在全面深化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争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背景下开展的活动,为旨在展现研究生导师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引导广大教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三、评选标准:
1、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对学生严格要求。
2、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积极主动开展研究生的学术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审核和把关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所带研究生在学术规范,职业道德等方面无不端行为。教学态度端正,认真负责,教学效果突出,在研究生培养中勤于探索、勇于创新。
3、关爱学生,师生和谐。切实关心研究生的成长成才,注意加强与研究生的沟通联系,积极帮助研究生解决学习、生活、心理和就业中的实际困难,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师生关系融洽,在学生中有良好口碑。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民主推荐
各学院通过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进行申报推荐,填写《温州医科大学首届“心目中的最美导师”申报表》。同时附上相关推荐材料(一份第三人称叙述导师学术科研经历、培养的优秀学生介绍、获得荣誉、师生故事,感人事迹等,字数2000字以内;200字以内精简版介绍直接填写在推荐表中,一张像素清晰的全身生活照片。)申报时间具体由各学院根据评选要求自行安排。
2、学院评审推荐
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一定数量的院级“心目中的最美导师”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校级“心目中的最美导师”评选活动。
3、学校表彰
学校在11月底对获得温州医科大学首届“心目中的最美导师”荣誉称号的导师进行统一公示及表彰。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评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把本次评选活动作为研究生思政教育工作重点工作落实好。提高评选标准,推荐具有师德师风高尚,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宽容学生的品质,同时业务精湛、学高身正、深受学生爱戴的最美导师,作为我校导师队伍的先进典型。
2.大力宣传、深入弘扬。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多种媒介对此评选活动进行宣传组织。并在本次活动结束后持续推进最美导师宣传工作。
各学院需在11月20日前完成院级“心目中的最美导师”评选及公示,并且将相关附件评选材料上交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同心楼617,联系人 张玮 0577-86699232,yjsy0577@163.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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