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04-26 16:19:08 点击量:次 分享到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2015级生物医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学员)需尽快完成以下培养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培养计划
(一)导师确定后,由导师和学员根据校有关规定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并于2017年6月16日前将培养计划(1份)上交导师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统一上交研究生院。
(二)为确保培养质量,保障研究生培养的信息化管理。学员培养计划的制定一律通过我院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培养计划具体录入工作请参考附件:培养计划录入说明。
二、提交开题报告
(一)学员在系统中提交培养计划后,需在导师指导下公开开题,并在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具体录入请参考附件:开题报告提交说明。
(二)为不影响学员中期考核工作,开题工作需在2017年9月10日前完成。学员需将开题报告(1份)打印上交导师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统一交研究生院。
四、注意事项:
(一)制定培养计划需先根据导师将学员编入各学院,故请尚未定导师的学员抓紧时间完成,开题报告提交需在完成培养计划录入的基础上进行。
(二)1、研究生院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6689752 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617办公室。
2、 第一临床、信工学院联系人:金扬帆老师,0577-55578595 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上蔡村南温附一新院1-4C11。
3、眼视光、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联系人:张扬老师0577-88067961 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眼视光科教楼605。
4、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联系人:吴旭聪老师0577-86699725 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德楼4B314办公室。
附件1:培养计划录入说明
附件2:开题报告提交说明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