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5-04-23 15:52: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2013级生物医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学员)需尽快完成以下培养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导师
(一)生物医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
(二)第一导师的确定:第一导师须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且通过当年导师资格复审。学员可浏览研究生院网页—学位点及导师作—导师风采中的导师简介,了解相关导师信息,并根据自身科研特点,自行联系导师,经导师同意后,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导师确认表》(表格可从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相关下载一栏下载)。
注:第一导师原则上需为我院非校外导师(校本部及附属第一、第二临床医学院、眼视光学院、口腔医学院导师)
(三)第二导师的确定:第二导师须为学员所在单位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联系,确定第二导师。担任生物医学工程硕士第二导师者,须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二指导教师审批表》(表格可从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相关下载一栏下载)并附职称证明复印件。
(四)请于2015年5月16日前将《生物医学工程导师确认表》(已签字盖章)一式二份和《温州医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审批表》(已签字盖章)上交研究生院。
二、制定培养计划
(一)导师确定后,由导师和学员根据校有关规定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并于2015年7月10日前将培养计划(1份)上交导师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统一上交研究生院。
(二)为确保培养质量,保障研究生培养的信息化管理。学员培养计划的制定一律通过我院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培养计划具体录入工作请参考附件:培养计划录入说明。
三、提交开题报告
(一)学员在系统中提交培养计划后,需在导师指导下公开开题,并在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具体录入请参考附件:开题报告提交说明。
(二)为不影响学员中期考核工作,开题工作需在2015年10月10日前完成。学员需将开题报告(1份)打印上交导师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统一交研究生院。
四、注意事项:
(一)学员一般自行联系导师,如有困难也可以通过研究生院联系。
(二)制定培养计划需先根据导师将学员编入各学院,故确定导师工作请务必抓紧时间完成,开题报告提交需在完成培养计划录入的基础上进行。
(二)研究生院联系人:叶老师,温老师,电话:86689752,86689756
附件1:培养计划录入说明
附件2:开题报告提交说明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