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传承 日新又新
仁肃勤朴 求是奋发
凝心聚力 共创一流
研者精诚 医者匠心
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
温州医科大学
当前位置:
发表时间:2015-03-13 09:58: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作2次学术报告,参加10次以上(含10次)学术报告。现将2013级校本部在职研究生学术报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报告时间:2015年3月21日、3月29日、4月11日、4月12日。
二、2013级校本部在职研究生学术报告实施细则见附件1。
三、分组详细名单见附件2。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3月13日
附件1:2013级校本部在职研究生学术报告实施细则
附件2:分组详细名单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