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06-23 13:53: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温州医科大学(原温州医学院)是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有临床医学、中药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护理学等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设有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护理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口腔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药学、中药学、遗传学、生理学、全科医学等2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我校具有优良的科研、师资和实验研究条件和校园环境。
我校于2000年起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具有授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资格,2014年度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育项目第一阶段课程教学部分将招收临床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护理学、药学、眼视光学五个专业。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良好个人素质、身体健康的从事医药卫生事业人员。
(二)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2011年7月前)。
(三)本科专业原则上与拟申请的硕士专业相同。
二.第一阶段收费标准
第一阶段课程教学部分:1.5万/人。学费在入学时一次性交清。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8月30日止,报名额满即止,人数不足20人不开班。
(二)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
学员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tdxltk/进行注册。必须按照本人真实姓名注册,姓名无法修改,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
2、纸质报名
(1)报名者需填写《温州医科大学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育项目第一阶段课程教学部分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附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复印件,统一使用邮政特快EMS寄回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温州医科大学系统直管附属医院(附一院、附二院、附属眼视光医院)学员请至各医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报名。
3、温州医科大学“国家平台”系统申请开放时间为2014年6月23日-8月30日,经初审合格者,将于9月中旬网上公布录取名单。在同等条件下,录取按报名(以纸质报名材料邮寄日期为准)先后排序。
四.课程教学
我校课程按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学员按计划修完全部学分课程,经考试全部合格者,发给《温州医科大学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育项目课程教学部分成绩合格报告单》
五.其他
(一)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
1、基本条件
取得成绩合格报告单,且课程部分加权平均成绩大于75分(含75分),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或统考自命题考试)。
2、第二阶段收费标准:按省物价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3、申请学位: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按规定进行科学研究和临床技能训练,完成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邮编:325035)
电 话:0577-86689756
联系人:温老师
附件1:信息平台填写说明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