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04-17 13:33:11 点击量:次 分享到
2016级校本部【6】班在职研究生眼科学专业专业课程考试定于2017年4月中旬举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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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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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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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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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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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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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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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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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路校区综合楼401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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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座位安排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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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眼科学(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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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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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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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光学理论与方法(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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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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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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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神经生理学(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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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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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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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学(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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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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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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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须知
1、学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每门课程的考试,未携带证件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2、学员须严格按照座位标签就座,考试。
3、如学员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试,请在2017年4月19日之前将缓考申请单提交至茶山校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经批准方可缓考。《温州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缓考申请单》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在职研究生-相关下载】内下载。如需邮寄,请通过EMS方式邮寄至【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李老师收,邮编325035】。
未申请缓考而又无故缺考的学员,一年内不准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每位学员只有三门课程缓考的机会,请慎重对待。
4、本次所有课程均为闭卷考试。闭卷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电子设备及纸质资料。
5、请学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在考试期间发现有违规、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课程成绩按0分处理,违纪课程无补考机会,需一年后参加重修,并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