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07-09 10:36:3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2016、17级眼视光在职研究生《自然辩证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斜弱视学》《硕士生英语》《隐形眼镜学》《双眼视觉学》考试定于2018年7月11日(周三)7月13日(周五)举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教室 |
备注 |
自然辩证法(开卷) |
7月11日 上午8:30-10:00 |
学院路校区 综合楼401教室
|
具体座位安排表见附件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与实践(开卷) |
7月11日 上午10:10-11:40 |
||
斜弱视学(闭卷) |
7月11日 下午13:30-15:00 |
||
硕士生英语(闭卷) |
7月11日 下午15:10-16:40 |
||
隐形眼镜学(闭卷) |
7月13日 上午8:30-10:00 |
||
双眼视觉学(闭卷) |
7月13日 上午10:10-11:40 |
注: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条例》:缺勤率超过1/3的学员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二、考试须知
1、学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每门课程的考试,未携带证件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2、学员须严格按照座位标签就座,考试。
3、如学员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试,请在2018年7月10日之前将缓考申请单提交至茶山校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经批准方可缓考。《温州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缓考申请单》见附件。如需邮寄,请通过EMS方式邮寄至【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李老师收,邮编325035】。
未申请缓考而又无故缺考的学员,一年内不准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每位学员只有三门课程缓考的机会,请慎重对待。
4、考试分开卷、闭卷两种方式,开卷考试可携带相关纸质版资料进行查阅,但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如手机、电子书、平板电脑等),闭卷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电子设备及纸质资料。
5、请学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在考试期间发现有违规、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课程成绩按0分处理,违纪课程无补考机会,需一年后参加重修,并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研究生院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