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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9月13日在职研究生重修学员课程考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9-06 16:26:04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位同等学力学员:


  温州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概论》重修人员考试定于913日(周)举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科目

时间

考试教室

备注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开卷)

8:30-10:00

茶山校区6A407

具体座位安排表见附件

自然辩证法概论(开卷)

10:10-11:40

茶山校区6A407

具体座位安排表见附件

 

注:本次考试只针对往届重修学员,23级学员不参加本次考试。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和《自然辩证法概论》两门开卷考试,只允许携带教材,不准夹带其他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纸质材料,否则按作弊处理。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条例》:缺勤率超过1/3的学员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二、考试须知

1、学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每门课程的考试,未携带证件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2、学员须严格按照座位标签就座,考试。

3、如学员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试,请在2023911日之前将缓考申请单提交至茶山校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经批准方可缓考。《温州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缓考申请单》见附件。如需邮寄,请通过EMS方式邮寄至【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吴老师收,邮编325035】。

未申请缓考而又无故缺考的学员,一年内不准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每位学员只有三门课程缓考的机会,请慎重对待。

4、考试分开卷、闭卷两种方式,开卷考试可携带相关纸质版资料进行查阅,但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如手机、电子书、平板电脑等),闭卷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电子设备及纸质资料。

5、请学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在考试期间发现有违规、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课程成绩按0分处理,违纪课程无补考机会,需一年后参加重修,并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自然辩证法考试 座位表6A407.xls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考试 座位表6A4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