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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10-14 14:30:33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和《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 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学位〔20202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助推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以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为目标,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优化结构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强化自律监管,依法依规开展我校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服务需求和质量标准相结合。突出按需授权,优先新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及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急需领域的授权点,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保证学位授权审核质量。

(二)坚持省级统筹和学校特色发展相结合。依据国家《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学位授权审核基本申请条件(2020)》,确定我校学位点发展结构布局重点;强化质量导向,各学院切合需求、合理定位,符合学校学科建设长期规划,注重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

(三)坚持学位授权与学科规划相结合。以增列学位授权点以及学校制订十四五发展规划为契机,立足当下,谋求长远,统筹谋划新一轮学科专业规划,着力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聚焦建设重点,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优势学科集群发展。

(四)坚持规范程序和自律监管相结合。需强化权责一致和自律意识,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的基本程序开展申报;对违反评审纪律和材料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取消申报资格,确保学位授权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

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于1016日之前对照《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0 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材料报送要求》要求,上交如下材料:

1.拟新增学位授权点汇总表(盖章纸质1份,电子word版及PDF扫描版);

2.申请学位点骨干教师汇总表(Excel版电子版及盖章纸质1份);

3.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须含研究生培养方案,盖章纸质6份,电子word版及PDF扫描版);

4.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须含研究生培养方案,盖章纸质6份,电子word版及PDF扫描版);

5.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须含研究生培养方案,盖章纸质6份,电子word版及PDF扫描版);

6.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点代表性成果汇总表(提供excel版本即可,具体空白表见压缩包,空白表中包含了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在校生代表性成果、代表性科研奖励、代表性论文专著、代表性成果转化或应用、代表性科研项目等6张表格)。

(二)学校于1020日之前完成校内申报评审、动态调整及结果公示等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报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事关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各学院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团结意识,积极投身到学位授权点申报的相关工作中来。

(二)学位点负责人、骨干成员要加强学习,切实领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的有关实施要求,科学、规范、高效地完成学位授权点申报的各项任务。

(三)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我校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   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624

联系电话:0577-86688010;邮箱:wzmcyjsyxwb@163.cn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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