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3-01-03 16:31:45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有关人员:
为做好2023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
所有论文评阅申请人须在2023年1月4日-1月13日期间,登录研究生院“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相关申请:
2018级及之后的研究生请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使用Chrome谷歌浏览器进入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点击“学生服务系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发表论文登记
(1)学术型研究生以及药学、护理、生物医学工程等学科的专业型研究生须首先点击“科研——成果维护”,填写相关内容(“是否用于学位审核”须选择“是”)并上传附件,点击“提交”。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型研究生无须登记发表论文信息,请直接进入“学位——评阅申请报名”填写申请信息。
发表论文登记注意事项:
1. 如文章尚未见刊,请在“备注”栏目进行说明,如“文章预计于XXXX年XX月XX日见刊”;如文章已经online,须在“备注”栏目注明发表文章的DOI。
温馨提示:在职研究生网上登记的发表文章必须在现场审核前见刊(现场审核时须出示纸质期刊原件),否则不予评阅!
2. 在“发表论文登记”页面务必只登记1篇用于学位审核的发表文章,多篇登记会引起系统导出数据错误。
(二)论文评阅申请
(1)所有学生须点击进入“学位——评阅申请报名”,填写相关内容,保存后勾选“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全部内容均符合本人真实情况,本人对此承担一切责任”,然后点击“提交”。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点击页面下方“导出”,下载并打印《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
(2)论文评阅申请信息点击“保存”后可以再次修改,“提交”后将无法修改,提交前请确认信息无误!(提示:请留意页面右上角“审核状态”的变化,如申请信息被驳回修改,请在报名期限内及时修改并再次提交申请。)
论文评阅申请注意事项:
1. 请在填写相关内容前务必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学号、性别、申请类型、申请专业、导师姓名、学院等基本信息,如发现信息错误,请及时联系所在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修改(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 “学位论文题目”和“关键词”请填写用于校内盲审和答辩的论文题目和关键词,不要误填成发表文章的题目和关键词。
3. 评阅申请人须按论文实际情况填写“学位论文实际所属一级学科”与“学位论文实际所属二级学科”,论文实际所属学科原则上与学生本人的“申请专业”保持一致(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按照自身类型代码填写,学术型请勿填写专业型代码,专业型亦是)。如有特殊情况需跨学科送审,须向所在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递交情况说明,由所在二级学院统一上报研究生院。
4.“论文实际研究方向”请准确填写毕业论文的主要研究方向,而非作者或其导师的研究方向。论文实际研究方向过于宽泛或狭窄将影响到论文送审的进度,请与导师确认后准确填写(可参考附件2中相应学科的研究方向);论文实际研究方向总字数不能超过17个字,最多可填写两个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不超过8个字。
5.“保密年限”为学位申请人通过论文答辩后最终提交的学位论文终稿的保密年限。请务必提前与导师确认本人的学位论文是否需要申请保密,如无须保密,请选择“不保密”,如须申请保密,请选择相应的保密年限。
温馨提示:
1. 在提交评阅申请前,请务必事先与导师确认自己的“学位论文实际所属一级学科”、“学位论文实际所属二级学科”以及“学位论文实际研究方向”等涉及论文送审的关键信息是否足够准确,以上信息的填报将用于论文盲审系统中相应学科和评审专家的选择与指派,直接影响论文评阅的进度与结果。
2. 此前提交过论文评阅申请但未通过者,须重新提交评阅申请方能参加本次论文评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所在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撤销此前提交的申请信息才能重新提交论文评阅!!!
二、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稿电子版
(一)第一阶段:学院组织内部评审
1. 研究生院提供“温州医科大学论文送审平台”(网址http://wmu.lwglxt.com),各学院可根据需求自行安排院内评阅事宜。
2. 评阅申请人根据所在学院的时间安排,在正式评阅前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内部评审。平台使用前,须待学院将申请人信息导入平台,申请人点击“论文管理”上传论文电子版,院内评阅阶段切莫将论文上传到研究生管理系统。
3. 在院内评审期间,评阅申请人可根据导师的评审意见对自己的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各学院须于2月10日前完成院内评审,并删除院内评阅上传的所有论文。
(二)第二阶段: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稿
评阅申请人须于2月13日前统一上传学位论文校内评阅稿,每个学生只能上传一篇论文:
2018级及之后的研究生请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1)首先进入系统的“学位——上报信息录入”填报相关信息并点击“提交”。请务必仔细核对该页面的全部信息,如发现个人信息错误,请及时联系所在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进行驳回修改。
(2)完成“上报信息录入”后,进入“学位——提交学位论文”填报学位论文信息,上传学位论文及摘要,PDF电子稿大小不能超过30M。
(3)评阅申请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成功上传学位论文后,须及时通知导师于2月14日前登录系统完成审核(在凡科系统的留学生无需进行此项审核),若导师未审核将直接影响论文后续查重与评阅。
温馨提示:
(1)“上报信息录入——前置学位”为博士、硕士学术型学位时,“前置一级学科”必须填写,不能为空。
(2)“上报信息录入——去向信息”中的“去向类型”如果选择“就业”,后面所有字段必须全部填写,不能为空;如果尚未确定工作去向,请在“去向类型”中选择“其他”。
3. 论文评阅稿电子版要求如下:
(1)论文电子稿pdf版与摘要txt为必传项;论文须包含封面和目录;
(2)隐去学位论文评阅稿中所有涉及到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相关身份信息的内容,论文封面须保留“学科专业”和“类型(学术型/专业型)”信息;
(3)隐去评阅稿中的发表论文附表及致谢内容。
未按如上要求上传者,不予评阅。务必按时上传,逾期上传论文无效。
三、现场审核
(一)时间和地点:
论文评阅申请人于2月16日-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学院安排)至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评阅稿,或未至所在学院进行现场审核及提交材料,本次评阅申请无效。
同等学力评阅申请人按导师负责院系提交材料。
(二)提交材料:
1.请按资料清单提交材料(详见:附件3-“1:提交材料清单”);
2.现场审核须同时提供发表文章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提交材料中已发表文章复印件相关注意事项:
(1)复印件须包含期刊封面、目录及发表文章全文;
(2)须在已发表文章复印件的封面上注明姓名、学号、温医期刊目录序号(或SCI五年影响因子),并在目录里用下划线标出发表论文条目。同时,在文章正文部分用下划线标出学生姓名、导师姓名、学生和导师的第一署名单位、通讯作者、导师的通讯地址和通讯邮箱等相关信息;
(3)如为SCI收录论文,还需提供SCI收录证明,收录证明中必须显示影响因子及中科院分区等情况;
(4)如博士研究生与其他作者署名共同第一作者的SCI收录论文,其所得影响因子经折算后无法达到学位申请条件,须提供其他作者放弃将该论文用于学位申请的声明,此声明须经导师签字、学院盖章;
(5)申请人务必只提交1篇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发表文章复印件(无须提交多余发表文章),且所提交的发表文章复印件须与《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中登记的“已发表文章题目”一致!
4.学位论文评阅稿封面格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相关表格-3);学位论文编排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4:相关文件-3)。
四、论文相似度检测
评阅申请人须参加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参加论文评阅。详见《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实施办法(试行)》(附件4:相关文件-2)。
五、校内评审事宜
1.校内评审结论
(1)校内评审结论分如下3类:“同意该论文送外单位进行评阅”、“同意该论文修改后送外单位进行评阅”和“不同意该论文送外单位进行评阅”。
(2)若经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的校内评审最终结论为“同意该论文送外单位进行评阅”,则视为通过本次校内评审。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务必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再次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
(3)若经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的校内评审最终结论为“不同意该论文送外单位进行评阅”,则视为没有通过本次校内评审。学生须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充分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经导师审阅同意后于下学期重新申请论文评阅。
2.通过校内评审的学生预计修改学位论文时间:2023年3月27日-29日(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并于29日提交学位论文修改稿(校外盲审稿)。
3.2018级及以后的研究生请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传论文修改稿。修改稿上传方式和通道与上传初稿一致,还须在论文上传页面对论文题目、关键词、研究方向等有调整的信息进行校正更新(为了确保已上传,请上传完成后下载查看)。
4.注意:校内评审最终结论为“不同意该论文送外单位进行评阅”者,无须提交修改稿。
六、研究生院只接收各学院提交的论文,个人直接提交研究生院概不受理。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