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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通知

发表时间:2024-06-11 15:14:15 点击量:次 分享到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1号〕和《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科学制定复试考核内容,规范招录程序,强化复试纪律,加强监督和服务,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

二、复试名单

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为初试总分≥90分,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

三、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方式进行。考生须保持手机畅通,无故失联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安排

考生须参加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复试时间由复试负责学院另行通知。

(一)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未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

①《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承诺书.docx》;

②本人身份证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及复印件;

③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须有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④大学本科(申请硕士提供)或硕士研究生(申请博士提供)成绩单;

⑤教授推荐信(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申请博士提供);

⑥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复试

复试是对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察等,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按照初试成绩占比60%和复试成绩占比40%的方式加权成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成绩计算公式: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1.5×60% +复试成绩×40%。

五、录取

以考生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录取者复试成绩(百分制)和总成绩均须合格(≥60分)。未完整参加复试全部环节的,不予录取。

六、体检

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执行。新生入学报到后须在学校进行统一体检。如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招生纪律

(一)规范复试流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复试,规范面试流程,签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责任承诺书》。

(二)深化信息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按规定在相关网页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严格执行回避政策。有近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年度本单位研究生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四)研究生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77-86689753,电子信箱recruition@wmu.edu.cn;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77-86699361,电子信箱jw@wmu.edu.cn。

八、其他

对在考试招生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或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招生咨询

(一)单位代码:10343    

(二)咨询电话:0577-86689753

(三)联系人:林老师,叶老师

(四)电子邮箱:recruition@wmu.edu.cn

(五)微信公众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wzykdxyjsy)

(六)网址:http://yjsy.wmu.edu.cn/   招生工作

(七)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同心楼401研究生院招生办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