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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度非直管附属医院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4-14 16:40:32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丰富学科建设内涵,加强学校对非直管附属医院学科建设的引领作用,促进学校与非直管附属医院的学科交叉融合,孕育新的学科增长点,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度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为非直管附属医院(依托温州医科大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职在编人员,且须与1位学校全职在编人员(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级别项目)作为项目联合申报人,即实行双PI负责制,项目优先资助双PI具有实质性开展合作研究的团队,前期合作研究包括但不限于联合项目申报、合作发表论文、合作授权专利等内容,提供相关证明。

(二)本次学科交叉研究项目一般项目申报人,须年龄≤40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博士学位者优先。

(三)已获批资助的各类项目申报书,不得用于本次交叉学科项目的申报,经发现,申报人将被列入黑名单,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人及联合申报人,每年限报1项,原则上每人仅限资助1项。

(五)对于验收考核等级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包括非直管医院申报人基于重点项目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基金重大、重点类项目、国家级人才称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等;非直管医院申报人基于一般项目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般项目、浙江省“尖兵领雁”计划项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类项目、省部级人才称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五)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排名前三)及以上奖励等,则给予1次项目滚动资助的机会。

二、项目类别

(一)学科方向

项目优先支持申报省登峰学科(药学)、省优势特色学科(临床医学)和医学技术,以及我校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心理学和护理学等省一流学科(A类及B类)方向,重点支持以解决临床问题为导向,开展临床和基础相结合的学科交叉研究。

(二)项目类型及限定

本次交叉学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两类,资助期限均为3年,重点项目从学校交叉学科专项经费中给予资助30-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10-15万元/项,资助经费一律不得外拨,项目管理参照《温州医科大学基本科研业务管理实施细则》(温医大〔2021〕118号)执行。对于资助的项目,非直管附属医院须给予不低于1:2的专项配套经费支持,并设立单独账户核算、专款专用。每个非直管附属医院本次限报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4项,并完成院内评审排序。

三、成果要求

(一)成果形式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重点项目:以第一作者或最后通讯作者身份,发表1篇高水平研究性论文(参照学校高质量共识期刊目录),同一篇文章仅限用于一个项目结题;

2.一般项目:以第一作者或最后通讯作者身份,发表1篇SCI一区期刊论文,同一篇文章仅限用于一个项目结题。

3.申报人(不含联合申报人)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二)成果署名:成果应归属温州医科大学,申报人发表论文或申报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作者或最后通讯作者单位须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XX医院/XX医院/XX学院”。

四、申报时间

申报人所在医院请于2025年5月6日下午4:00前,将本单位全部申报书电子版(附件1)、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项目申报承诺书签字版扫描件、申报汇总表盖章版扫描件,统一发送至research@wmu.edu.cn(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书命名格式为“非直管医院名称-申报人-校内机构-校内机构联合申报人”,例“附属第三医院-李四-药学院-张三”。

研究生院联系人:黄萍,联系电话:0577-86699025;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杨溱,联系电话:0577-86689747。

研究生院 科学技术处

2025年4月14日